詩經世本古義

何楷是福建晉江人,明代天啟乙丑進士,官吏科給事中。何楷著有《詩經世本古義》,將《詩經》三百篇打散,分成二十八帝王世代,並以二十八星宿重新命名。每個世代內之詩篇,何氏皆重新定義其詩旨,在傳統的“賦、比、興”之外,增添“興而賦”、“興之比”、“興之比又賦”、“興之比而賦”、“賦之興”、“興中有比”等六種興式。何氏還引用大量史實來驗證自己的說法,雖有時不免牽強附會,如《月出篇》有“舒窈窕兮”、“舒忧受兮”之文,何氏即指以为夏徵舒;又將碩鼠指為魏壽餘。何氏撰寫此書甚少參考朱熹的《詩集傳》。該書出版後即引來惡評,清人姚際恆就嫌其書“過于冗繁,多填無用之説”。[1]何楷於該書亦不乏創見,例如該書指出《園有桃》《陟岵》《十畝之間》《汾沮洳》《碩鼠》五篇都是晉詩,清人吳懋清在何氏的基礎上,認為《伐檀》也是晉詩。該書“考證詳明,典據精確”,對於後人治《詩經》,不失為一大指標,裨益亦多。[2]清儒姚际恒毛奇龄顾栋高等皆受其影响甚大。有崇禎十四年(1641年)刻本。

詩經世本古義》是《詩經》之研究專書,明末清初何楷著,凡二十八卷。

注釋

  1. 姚际恒《诗经通论》即云: 何玄子詩經世本古義,其法紊亂詩之原編,妄以臆見定為時代,始于公劉,終于下泉,分列某詩為某王之世,蓋祖述偽傳、說之餘智而益肆其猖狂者也。不知其親見某詩作于某代某王之世否乎?苟其未然,將何以取信于人也?即此亦見其愚矣。其意執孟子「知人論世」之說而思以任之,抑又妄矣。其罪尤大者,在于滅詩之風、雅、頌。夫子曰:「女為周南、召南矣乎?」又曰:「雅、頌各得其所」。觀季札論樂,與今詩編次無不符合。而乃紊亂大聖人所手定,變更三千載之成經,國風不分,雅、頌失所,罪可勝誅耶!其釋詩旨,漁獵古傳,摭拾僻書,共其採擇,用志不可謂不過勤,用意不可謂不過巧;然而一往鑿空,喜新好異,武斷自為,又復過于冗繁,多填無用之說,可以芟其大半。
  2. 《四庫全書總目》 《詩經世本古義》提要云:“楷學問博通,引援賅洽,凡名物訓詁一一考證詳明,典據精確,實非宋以來諸儒所可及。”

參考文獻

  • 林慶彰撰:〈何楷詩經世本古義析論〉,《明代經學研究論集》,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