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進明
賀蘭進明好古博雅,能詩善文。[1]開元十六年虞咸榜进士,[2]曾官主客员外郎,[3]歷官信安太守[4]。
賀蘭進明,鲜卑族人,唐代诗人。
安史之亂爆發,擔任北海(山東省青州市)太守,因城守無績效,遭免職,[5]後赴肅宗行在靈武,改御史大夫、河南节度使。[6]宰相房琯素与贺兰进明不和,遂荐任许叔冀为河南都知兵马使,以牽制新任河南节度使兼御史大夫贺兰进明。
至德元載(756年)十月,贺兰进明向肃宗谗毁房琯“此雖於聖皇似忠,於陛下非忠也”[7],肅宗逐漸疏遠房琯。此時许叔冀驻守谯郡,尚衡驻守彭城(今江苏徐州),贺兰进明代替嗣虢王李巨驻守临淮(今江蘇盱眙北)。至德二載(757年)八月,困守在睢阳的張巡派遣南霽雲率三十名騎兵突圍,向賀蘭進明借兵,當時進明受到许叔冀牽制,又懼張巡功高於己,不願出兵解圍。[8]南霁云離去時抽一箭射中佛寺浮圖,发誓日後要杀贺兰进明。[9]同年八月,朝廷任命張鎬爲河南節度使,替代賀蘭進明。[10]十月,張鎬軍至,睢陽已陷三日。[11]
乾元元年(758年) 六月房琯因賀蘭進明譖,被贬为邠州刺史。[12]乾元二年(759年)十一月,第五琦因作乾元錢、重輪錢,與開元錢三品同行,導致民間盜鑄盛行,穀價騰踊,餓殍遍野,貶忠州(今四川忠縣)長史,賀蘭進明因與第五琦朋黨,貶為溱州(今四川綦江)員外司馬。[13]后不知所終。《全唐詩》存其詩七首。
注釋
- 殷璠《河岳英靈集》評:“有古詩八十首,大體符合阮公。又《行路難》五首,并多新興。”
- 《唐詩紀事》卷一七
- 勞格:《唐郎官石柱題名考》卷二六
-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天寶初,事韋堅,堅敗貶官。累至須江丞,時太守賀蘭進明甚重之。”
- 《資治通鑑》卷二一九《考異》引《明皇雜錄》:“賀蘭進明之初守北海也,城卑不完,儲積於外,寇又將至,懼資其用,進明遂焚之。適有寺人至北海,求貨於進明,不獲,歸,以損軍用聞於上,遂詔罷郡守。”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十九:“房琯喜賓客,好談論,多引拔知名之士,而輕鄙庸俗,人多怨之。北海太守賀蘭進明詣行在,上命琯以為南海太守,兼御史大夫,充岭南節度使;琯以為攝御史大夫。”
- 《旧唐书》卷一一一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十九“唐紀”二十七:“初,房琯為相,惡賀蘭進明,以為河南節度使,以許叔冀為進明都知兵馬使,俱兼御史大夫。叔冀自恃麾下精锐,且官与进明等,不受其节制。故进明不敢分兵,非惟疾巡、远功名,亦惧为叔冀所袭也。”
- 韩愈《张中丞传后叙》:“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 《通鑑》卷第二百一十九:“以張鎬兼河南節度、采訪等使,代賀蘭進明。”
- 《通鑑》卷二百二十:“張鎬聞睢陽圍急,倍道亟進,檄浙東、浙西、淮南、北海諸節度及譙郡太守閭丘曉,使共救之。曉素傲很,不受鎬命。比鎬至,睢陽城已陷三日。鎬召曉,杖殺之。”
- 《旧唐书》卷一百一十五
- 《通鑑》卷二二一:“第五琦作乾元錢、重輪錢,與開元錢三品並行,民爭盜鑄,貨輕物重,穀價騰踊,餓殍相望。上言者皆歸咎於琦,庚午,貶琦忠州長史。御史大夫賀蘭進明貶溱州員外司馬,坐琦黨也。”
參考書目
- 《唐才子传》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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