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祝
赵洪祝(1947年7月1日-),男,汉族,内蒙古宁城人,1965年10月参加工作,196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本科毕业。中共第十六届中纪委委员,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赵洪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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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 | |
任期 2012年11月15日-2017年10月25日 与刘云山、刘奇葆、赵乐际、栗战书、杜青林、杨晶同时在任 | |
总书记 | 习近平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 |
任期 2012年11月15日-2017年10月25日 | |
书记 | 王岐山 |
前任 | 何勇 |
继任 | 杨晓渡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員會书记 | |
任期 2007年3月25日-2012年11月21日 | |
副职 | 夏宝龙(副書記、省長) |
前任 | 习近平 |
继任 | 夏宝龙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热河省宁城县 (内蒙古自治政府解放区) | 1947年7月1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中共中央党校 |
职业 | 官员 |
网站 | 赵洪祝简历 |
经历
1965至1976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服役。
1976至1992年先后担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牧管局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内蒙古扎兰屯农牧场党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共内蒙古兴安盟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扎赉特旗委副书记,内蒙古兴安盟委委员、盟委组织部部长、盟委副书记等职务。
1992年起先后出任中央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央纪委干部室主任。1997年9月任中央纪委常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998年3月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2000年6月任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3年11月任中央纪委常委、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部长级),2006年6月兼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07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决定赵洪祝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年6月,在中共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2008年1月,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6月,在中共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连任省委书记职务[1]。2012年11月15日,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12年11月21日,不再兼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外部链接
参见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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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 勇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排名第一) 2012年11月-2017年10月 |
繼任: 杨晓渡 |
前任: 习近平 |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书记 2007年3月-2012年11月 |
繼任: 夏宝龙 |
前任: 李铁林 |
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3年11月-2007年3月 |
繼任: 沈跃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俞国行 (代理)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8年1月-2013年1月 |
繼任: 夏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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