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
解放区是指在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控制区域的称呼。这些地区与外地往往设置关卡,并独立发行货币,且拥有自主的地方武装。 相對地,國民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称其地区为「淪陷地区」、「淪陷区」或「共匪地区」,簡稱「匪区」。
一般将抗日战争期间的中国划分为三个政治势力所控制的区域,这三个政治势力分别是名义上唯一合法的中国政府——國民政府,中国共产党,侵华日军和其扶持的傀儡政权。在國民政府即国民党一党专政下的统治區域称“国统区”。中国共产党控制区域称解放区。日伪政权控制区域称沦陷区、日伪区[1]:87(日本称之为“治安区”[2]:49)。对于解放区的性质,國民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认为解放区是武装割据地方,新时期的军阀[3][4]。
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解放军逐步击退国军,解放区范围日益扩大。国统区逐漸縮小。1948年11月,辽沈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东北全境。当年,中华民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开始陆续迁往台湾。1949年1月,平津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华北全境。淮海战役结束,解放军攻占长江以北区域。4月渡江战役结束,解放区覆盖华东全境。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业已控制中华民国在北方的全部省份。至1950年初,中華民國政府丧失在中国大陆的剩余统治区域,僅剩台湾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被撤退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称为「匪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匪区」。至此「解放区」一词与「国统区」共同退出历史舞台,但亦有反共人士繼續使用「匪区」、「淪陷区」等用以指中共統治的地區。
参考文献
- 吴君吉. . 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版 (湖南省长沙市: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0, (2010年第11期): 87–89. ISSN 1671-8305 (简体中文).
- 李艳丽. . 中学政史地:初中适用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7, (2007年第12期): 49 (简体中文).
- 秦孝仪:中华民国史料初编,战后中国,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
- 解放区的天
参见
- 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抗日根据地
- 国统区
- 第二次国共内战
- 《解放区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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