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语:/),简称越南国会(越南语:/),是越南的最高立法机关。依照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越南國會為該國最高權力機關。越南國會為一院制,共有498名代表,每5年選舉一次。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總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均由越南國會選舉產生。越南國會自1946年開始實行直接選舉。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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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领导 | |
叢氏放、杜伯巳、馮國顯 | |
结构 | |
议员 | 483 |
政党 | 越南共产党 (464) 無黨籍 (19) |
选举 | |
上届选举 | 2016年5月22日 第十四屆國會 |
会议地点 | |
越南河內市國會會堂 | |
网址 | |
越南国会官网 |
越南國會 | |
國語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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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字 |
歷史
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成立後,在次年(1946年)1月6日,北越舉行了第一次國會選舉。迄今已經進行13次國會選舉。
越南國會曾先後通過了北越1946年憲法、1959年憲法、統一越南1980年憲法和1992年憲法[1]。
2010年,越南國會否決了越南的高鐵計劃,引發關注[2]。
2011年,越南進行國會改選,越共獲500席中的458席。而由越共控制的越南祖國陣線共獲498席[3]。
2013年6月,越南國會對越南的數名高官進行「信任投票」,越南總理阮晉勇得到的「高度信任」票不到半數。這樣的結果被認爲是越南政治進步的表現[4]。
2013年11月,越南新憲法以498票贊成,2票棄權的結果在越南國會得到通過。該部憲法受到了異議人士祥來的指責,他認爲「越南國會對越南國家和人民犯下了大錯,每個投贊成票的代表都要對國家和人民負責。」[5]
概況
根據越南1992年憲法,越南國會為該國最高權力機關。越南國會擁有立法權,越南國家主席、總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政府各部長都是由越南國會選舉產生,國會也擁有罷免這些官員的權利。越南總理提名的副總理和各部部長名單需要經過國會的批准。越南國家主席工作報告、國會常委會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均需要通過國會審批。國會還擁有質詢權,可以對政府高官進行質詢。越南國會每5年改選一次,每年有春秋兩次共計80天的例會。在閉會期間國會的職能由國會常委會履行。國會選舉人的提名需要經過所在單位、居住社區和越南祖國陣線的三輪無記名投票,在選舉前60天需要公佈財產和個人狀況。[2][6][1]
參考
- . 中國人大網. [2014-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23).
- . 南方週末. [2014-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2) (中文(简体)).
- . Voice of Vietnam. 3 June 2011 [11 April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01).
- . BBC. [2014-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10).
- . BBC. [2014-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1).
- 顧長永. . 臺灣商務印書館. 2007: 35–36. ISBN 978-957-05-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