蹦床
歷史
蹦床的存在歷史約為200年左右,早於19世紀時,印第安人就出現了類似蹦床的運動,而在馬戲團中,蹦床是特技人員常有的表演道具。
至於近代的蹦床是始創於法國,是由一法國人所創出,他以繩索造出一個保護網,又在彈床上跳躍,做出各不同的花式。後來,蹦床的普及程度逐漸上升,不久後就流行於美國。
二次大戰時期,美國借用蹦床來訓練空軍飛行員。戰爭結束後,德克薩斯州於1947年舉行第一屆的全國蹦床表演賽,1年後成為了正式的比賽。而最大規模的世界錦標賽於1964年首次展開,5年後第1屆的歐洲錦標賽於巴黎出賽。2000年悉尼奧運,蹦床項目被正式列入比賽項目之一,包括男、女子的個人項目賽事。
現代蹦床賽事,彈床內共有112個彈簧、框架長5.050米、寬2.910米、高1.150米,網長4.028米、寬2.014米。運動員需要做出不同的指定動作與自選動作[1],當時包括了男子雙人、女子雙人、男子團體、女子團體、男子單人與女子單人的6個項目。
規則
蹦床項目中,一位選手需要做出3套不同的動作,第一套動作為規定動作套路,當中只計算其中兩個動作的「難度分」,第二及第三套動作為自選動作套路。
一套蹦床套路的分數構成因素分為「技術分」、「難度分」以及「同步分」。「技術分」為評定運動員的動作完成情況,滿分為10分。在正式的蹦床個人套路中,共有五名「技術裁判」,他們會按運動員的完成情況去即場評定「技術分」,其中中間三個「技術分」的總和為該套動作的「技術分」。
蹦床套路的另外一個主要組成部分為「難度分」,「難度分」的計算主要靠動作的翻轉周數所決定,而且「難度分」並不封頂。世界頂尖運動員在訓練時候,整套動作的「難度分」可達至17-18.5分左右。而「難度分」加上「技術分」,便是一名蹦床運動員於個人套路中的最後得分。
在蹦床同步比賽中,「同步裁判」還會根據兩名運動員的套路表演的同步性,評定該套路的「同步分」,「同步分」的滿分為10分,「同步分」加上「技術分」再加上該套路的「難度分」為一套同步套路的最後得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蹦床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蹦床相對歐美與日本等國家開展得較晚,蹦床運動於1997年才被國家體育總局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並於2002年成立了國家隊。經過數年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己於2005年的世界蹦床錦標賽中獲得男女子網上團體冠軍。現時中華人民共和國著名的蹦床運動員有黃珊汕(女)、何雯娜(女)、穆勇峰、董栋(男)等,他們在國際比賽中均屢獲佳績。
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及女子蹦床单人决赛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选手何雯娜及陸春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夺得了奥运会蹦床项目的兩枚金牌[2]。2012年倫敦奧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選手董棟奪得男子蹦床單人決賽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