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藝術
身體藝術(英語:)[1],是指以人的身體(Human body)作為媒介的藝術形式。刺青、身體穿刺、人體彩繪等,都是常見的身體藝術。
雖然身體藝術也有被誤稱為「人體藝術」,但傳統習慣上,人體藝術是指展現人的赤裸軀體的藝術,與身體藝術有別。在繪畫和雕塑等美術題材中,人體藝術指以裸體人物作為題材,比如「人體藝術繪畫」。在攝影中,也是這樣使用,比如「人體藝術攝影」,以展示人體身軀或特定身體部位做為藝術主題[2]。
一些極端的身體藝術還包括自殘以及挑戰肉體極限。玛莉娜·阿布拉莫维奇曾经连续跳舞直至疲惫不堪而倒下。Dennis Oppenheim的一个著名作品是,胸口放本书晒日光浴一直晒到书以外的部分严重晒伤。
西洋美术中,身体艺术是行为艺术下的一个分支。
參考文獻
- . 台灣當代藝術資料庫. 2014-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 Hsu, Ashely. . 2012 [2018-10-02]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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