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证

进京证是一种对非北京号牌机动车辆进入中国北京市的通行证,以限制非北京号牌机动车辆进入北京市。如果不办理进京证进入北京行驶的外埠车辆,驾驶人将面临100元人民币的罚金及驾驶证记三分。[1]最初此证有半年期限的版本,但2014年起停办,改为保留有效期为7天的临时通行证。[2]

历史

1979年8月,中国公安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北京附近的河北省、天津市的车辆来京,应持区、县级以上机关介绍信。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车辆来京,属地、市、县的,持地、市委或专署、市政府介绍信;属省、市、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持省、市、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或政府办公厅介绍信。在实际操作上,需要本人到工作单位开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车管所一个部门去盖章,再到当地政府出具证件。[3]

1990年北京举办亚运会,在9月10日到10月10日期间,外地人员进京,包括在北京转车的,都需要县级以上政府介绍信才能购买火车票、汽车票、机票。外地机动车进入北京要按照1979年的规定,确保司机政治可靠,车辆性能完好。后来由于北京城市的扩展,车辆限制从不能进三环到不能进四环到不能进五环。[3]

1999年,“进京通行证”改为“进京证”,内有车辆信息填写栏,包括单位、司机、车种、车号等资料。之后北京市交管局规定长期进京证要检测尾气,拿着开车者当地政府介绍信,到“寄宿地”的交通支队、大队备案,再到交管局办理。临时进京证在进入北京的路口的办证处办理,同样需要介绍信,有效期只有3-5天但可以到交管局续办手续。2002年“进京证”变成“北京市区通行证”,且不再需要单位介绍信。[3]

2005年《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作废,3月起即便是重大活动外地车辆进京也不再需要介绍信。北京的汽车保有量,从2005年的250万上升至2009年底的400万辆,终于在2010年出现大规模的堵车问题。2010年12月北京出台一系列措施治堵,包括上牌需要摇号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办了进京证也不能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进入五环。无证及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2013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修改规则,北京户籍不能办长期进京证,反而外地户口的人可以办理。[3]

2013年11月,交管部门对无证或违规进入的外地车辆管控从罚款100元不扣分改为罚款100元扣3分,没进京证进五环的扣3分,有进京证但在高峰期进五环的也扣3分,且增派人手管理。2013年12月底,北京市交管局取消长期进京证,只保留有效期为7天的临时进京证。[3]

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推出“北京交警”手机客户端,用户可通过“北京交警”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电子版进京证。截至6月5日,客户端成功办理电子版进京证43万余张,超过期间办理进京证总数的六成。而以往进京办证处的排队现象也大为缓解[4]

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自2019年11月1日起,挂有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每辆车每年最多仅可办理进京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同时《通告》也扩大了进京证的使用范围,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证方可上路行驶。该《通告》同时提出,对六环路和通州以外的区域,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证通行的区域[5]

申请

目前,外地号牌车辆驾驶人可通过“北京交警”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理电子版进京证,也可到任意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现场办理纸质版进京证。对于电子版进京证,申请人须在进京前的1-4天进行预约办理,且只有微型和小型载客汽车可以申领电子进京证,货车和大中型客车等其他车辆、临时号牌车辆,以及电子进京证申请不成功的,则需要到窗口办理纸质版进京证[4]。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提供驾驶人相关证件和车辆相关证件等申请材料。每张进京证的有效期为7天(电子版有效期为2至7天),申请人若要延期的,可以在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北京市9个交通支队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对于电子版进京证持有人,则只能在已办理证有效期截止当日申请办理新一周期电子进京证)。每位驾驶人只能够同时持有一张有效进京证(电子证或实体证)[4]

对于外地黄标车(即前车挡风玻璃贴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外地号牌摩托车、未办理交强险的机动车,则不能办理进京证;但是,对于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已经领取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则无需办理进京证。

使用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才能上路行驶。

昌平、怀柔、延庆的限行区域如下:

  • 昌平区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南环东路、龙水路、府学路和松园路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6]
  • 怀柔区南华大街、龙山东路、环湖路、富乐大街、开放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7]
  • 延庆区:延庆城区东向—妫川路(庆隆街东口至莲花池路口)以西(不含);南向—妫川路(莲花池路口至燕水家园东口)、百泉街(燕水家园东口至百眼泉村路口)、湖南西路(公安局路口至污水厂路口)以北(不含);西向—汇川街(百眼泉村路口至公安局路口)、湖北西路(污水厂路口至南关桥北口)、西环城路(南关桥北口至北关北口)以东(不含);北向—庆园街(北关北口至度假村路口)、妫水北街(度假村路口至检察院路口)、庆隆街(检察院路口至庆隆街东口)以南(不含)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东外大街(京张路口至新风路口)全天禁止各种载货汽车通行、禁止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畜力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延庆城区外围东向—110国道新线(米家堡桥北口至大榆树路口)以西(不含);南向—大莲路(大榆树路口至姜家台路口)、东姜路(姜家台路口至东杏园路口)、下东路(东杏园路口至下屯路口)、延康路(下屯路口至刁营路口)以北(含);西向—康张路(刁营路口至西卓家营北口)以东(含);北向—康河路(西卓家营北口至马庄路口)、规划路(马庄路口至付余屯路口)、祁付路(付余屯西口至米家堡桥北口)以南(含)相接围成范围内的道路,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其中妫川路(米家堡桥北口至煤气站路口)、延琉路(京张路口至延庆东桥)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京银路(张山营路口至米家堡桥北口)、康张路(康庄高速口至张山营北口)、延琉路(延庆东桥至永宁东口)、妫川路(营城子高速口至东杏园路口)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京新高速公路延庆段黑龙庙、米家堡及110国道新线延庆东桥、大榆树路口、二道河路口、老银庄分流岗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出。对于保障延庆区生产生活需求,且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经相关部门确认,到延庆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办理进京证后,允许在上述禁行道路及区域行驶[8]

持有进京证的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限行区域内行驶时,还需要遵守以下禁限行规定:

持有进京证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限行区域内行驶时,还需要遵守以下禁限行规定:

  • 每日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持有进京证的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仅0时至6时才能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 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外埠号牌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外埠号牌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 以下两种车辆可以于每日0时至6时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该政策至2019年9月20日终止):
      • 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北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 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 全天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在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行驶。

参考文献

  1. 网易. . [2014-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6).
  2. . [2014-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6).
  3. . 南方都市报/河北新闻网. [2014-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27).
  4. . 人民网. [2018-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5. . 人民日报. [2018-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6.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18-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7.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8-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9).
  8.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18-06-1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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