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簡稱通訊局,英語:)是香港的法定組織,於2012年4月1日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成立,繼承前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所履行的職能,是香港廣播業和電訊業的單一規管機構。
原名 |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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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12年4月1日 |
類型 | 法定組織 |
總部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25樓、26樓、29樓及36樓 |
主席 | 譚允芝 |
副主席 | 梁卓文 |
網站 | www.coms-auth.hk |
管治架構
通訊事務管理局採用委員會制,現有12名成員,包括10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的非官方成員、1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官方成員和1名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總監出任的當然成員。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是通訊局的執行部門及秘書處,由原來的電訊管理局和影視處廣播事務管理科合併而成,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轉換自現時的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影視處有關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等工作,則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負責。至於影視處的簽發娛樂牌照的職能,則交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
立法建議及檢討
由於《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目前分別由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所執行,因此必須通過一套賦權法例,將上述法例的所有職能讓渡予合併後的通訊局。
在兩局合併後,政府將檢討現有的電視及廣播監管模式和相關法例,以改善現時兩項條例有關公平競爭與上訴機制等不盡協調的條文,並加附有關消費者保障的條文。
政府將於2007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2011年6月,立法會三讀通過《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確認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規管電訊和廣播業的單一規管機構。政府將會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通訊辦的組織架構,而通訊局和通訊辦會在9個月內成立。
投訴事件
参考文献
- . 《蘋果日報》.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3月21日).
- . 《明報》.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月7日).
- . 《am730》.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 . 《成報》.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 . 《明報》.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月7日).
- . 《星島日報》.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月7日).
- . 香港電台. 2012年9月5日 [2012年9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0月19日).
- . 《星島日報》. 2013年11月6日 [2013年11月6日].
外部連結
- 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公眾諮詢文件,工商及科技局,2006年3月3日
-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談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公眾諮詢,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06年3月3日
- 政府建議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06年3月3日
- 立法會一題: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2007年1月17日
- 電管局及廣管局將合併,明報,2006年3月3日
- 政府諮詢設通訊事務管理局,明報,2006年3月3日
- 規管通訊廣播業 通訊局成立,明報,2011年7月1日
- 通訊事務管理局官方網站
-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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