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市

連雲市,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时期设置的,在今江苏省连云港市境。

历史

民国元年(1912年),废海州直隶州,更名为东海县,属徐海道。同年4月,析县之东南境为灌云县

民国25年,析东海县之东部与灌云县之北部筹设连云市,议归江苏省政府直辖。辖境初为新浦板浦以东,烧香河以北,临洪河以南。后因时局动荡及抗战,一直处于筹建阶段,并侨寄于东海县城海州

国民政府时期,设立东海行政区,为江苏省第8行政区,辖东海灌云沭阳赣榆四县及筹建中的连云市。民国34年,抗战结束,连云市正式设立,张振汉任市长,35年4月正式到任。

第二次国共内战进行至1949年初,中共政权在当地重整调整行政区划,析东海县之海州、新浦为新海市,与连云市合并成立新海连特区,后更名为新海连市,隶属于鲁中南行署。中共建政初期代之以苏南、苏北、鲁中南等行政公署并辖于华东大区,徐海地区被划入鲁中南行署。

1953年,华东大区之苏南、苏北行署、徐海地区和南京特别市合并组建为江苏省。新海连市由江苏省直辖,但东海、赣榆、沭阳、灌云原海属地区四县则分别归入徐州淮阴两地区行署。

1961年,新海连市更名为连云港市,归江苏省直辖。此次更名是以港口之名“‘连云’港”为城市之名,但随之产生港口之名变为拗口之“‘连云港’港”。

1983年,国家在江苏试行地市体制改革(市管县),原海属地区除沭阳外再次划归连云港市,连云港市辖境基本恢清时海州直隶州之旧境。

1996年,江苏省调整市县行政区划,灌南县划入连云港市;2001年,云台区撤销,并入新浦、连云两区;2008年,东海县岗埠、浦南划入市区;2009年,灌云县板浦镇划入市区;2010年,江苏省青口盐场、江苏省东辛农场、海军某部队农副业基地划入市区。

2014年,撤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撤销赣榆县,设立连云港市赣榆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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