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昺
生平
太平兴国初年,通九经,進士及第,授予大理评事,知泰州鹽城監,賜錢二十萬。真宗咸平元年(998年),改為國子祭酒,咸平二年(999年),始設立翰林侍講學士,首任侍講官,為宋真宗講論《左傳》。咸平二年(999),與杜鎬、孫奭等校定《三禮》、《春秋三傳》、《孝經》、《爾雅》等義疏,咸平四年(1001)九月书成。
景德三年(1006),任刑部侍郎时,真宗与他谈话,“一日從容與上語及宮邸舊僚,歎其淪喪殆盡,唯昺獨存。”。次日赐白金千两,并把他的妻子召到宫庭,赐帽子、披肩等物。官至礼部尚书。大中祥符三年(1010),邢昺患病,帝令太医诊视。卒於真宗大中祥符三年。葬於任丘县东北黄垒村[1]。
注釋
- 乾隆《任丘县志》记载“邢昺墓在县东北黄垒村,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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