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義
生平
邢義是成化十六年(1480年)的舉人[2],二十年(1484年)成進士,獲授長垣知縣,撫循得宜獲得民心,因父親去世回鄉;服闋後補任睢寧知縣,考績報最升任四川道監察御史[3],事關民生的都正色上陳。
之後他歷任陝西按察司副使、陝西按察使,奉公守法,肅清關中弊政;為母親王太孺人終制三年後,於正德六年(1511年)再起用為河南按察使[4],一直保持清操,次年(1512年)六十歲被吳玉榮劾罷[5],但依然保持寒素,獲當地人推舉為人倫師表[1]。
引用
- 民國《濟陽縣志·卷十一·人物志》:邢義,字介夫,號東厓,成化進士,初授直隸長垣令,撫循振刷,得士民心。丁外艱,服闋補睢寧令,報最擢柏府,凡事關民社輒正色直陳;歷南畿山右等處,既陞陝西副憲,尋轉觀察使,奉公貞度,關中為之肅清。終王太孺人制,起河南總憲,殫心經營,清白之操始終不渝;年六十上章致政歸,遠囂簡出,依然寒素,共推人倫師表云。 據曾孫其諫題像
- 民國《濟陽縣志·卷十·選舉志》:邢義 成化庚子科(舉人),見進士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九十七》:(弘治八年二月己未)實授試監察御史,李鑑理刑、知縣邢義為監察御史,鑑廣東道,義四川道。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七十五》:(正德六年五月壬申)復除邢義為河南按察司按察使。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八》:(正德七年閏五月癸未)罷河南按察使邢義,紀功給事中吳玉榮劾其衰病廢事故也。
參考文獻
- 民國《濟陽縣志》·卷十·選舉志
- 民國《濟陽縣志》·卷十一·人物志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七十五、卷八十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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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暢亨 |
明朝長垣縣知縣 1484年-成化年間 |
繼任: 潘凱 |
前任: 韓春 |
明朝睢寧縣知縣 1493年-1501年 |
繼任: 黃志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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