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
生平
郑筱萸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后历任杭州民生制药厂厂长、浙江省总工会主席,1994年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3年5月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5年6月免职,但仍然担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3]。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4]。
2006年12月26日,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据称,郑筱萸被“双规”是因为此前已经被调查的前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的举报。2007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彻查郑筱萸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郑筱萸因严重违纪受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月16日,郑筱萸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指控鄭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擔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審批8家藥廠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過程中,直接或者透過妻子劉耐雪和兒子鄭海榕,受賄649萬多元人民幣。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其後被揭發部分藥廠虛報藥品資料,其中6種是假藥。2006年4月暴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詳見「二甘醇」條目)[5];2006年8月暴发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6],導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現腎功能衰竭。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7]。
郑筱萸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2007年6月18日14时40分,郑筱萸案二审结束,但没有当庭宣判,由合议庭庭后合议并择日宣判结果。6月18日18时10分左右,郑筱萸的辩护律师张庆、刘宁在其所属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公布了包括郑筱萸案的起诉书、一审辩护词、判决书、上诉状、二审辩护词等在内的9个法律文书。但最迟至6月19日14时左右即被删除[8][9]。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7年7月10日上午,郑筱萸被執行注射死刑,终年63岁[10]。
遗书
被判死刑后,人民网刊登了郑筱萸死刑前一天写下的悔罪书《悔恨的遗书》[11]: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此刻,我有许多话想说,这些话对现在活着的人也许“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带走;这些话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说出来我也许会感到舒服一些。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个赤条条的小男孩最后出息成为一个国家的部级官员,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我对得起父母给予我的这条生命。随着我职务的不断变换,官越做越大,我给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带来惊喜、兴奋、自豪和骄傲,郑氏家族因我而光宗耀祖;然而,如今我以这种方式来为我的人生画上“句号”,我成为全国人民舆论的焦点,我被全国人民唾骂,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此时此刻,我真不知该对我的父母(倘若他们地下有知的话)和家族说些什么!
说句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长的“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了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也就是个免职。因“渎职罪”而获死刑的也有,就是重庆的“彩虹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属基层官员,和部级官员还没法比。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帐我是应该认的。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王怀忠临死时就说过:看来这次中央反腐败是动真的了。我的死刑再一次证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6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吗?
郑筱萸绝笔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参考文献
- . [2019-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2).
- . 新浪网. 2007-04-18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7-25).
- . 新浪网. 2007-04-18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7).
- . 新浪网. 2006-12-30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06).
- . CCTV新闻频道. [2007-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10).
- . 新浪网. 2006-08-09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4).
- . 新华网. 2007-05-29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31).
- 宋伟:《最高法院启动郑筱萸死刑复核程序》,《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年7月9日A05版
- 陈小莹、吴晓鹏:《郑筱萸两名律师公布9个法律文书 行贿人全部曝光》,《21世纪经济报道》
- . 明報即時新聞. 2007-07-10 [2020-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30).
- . 中国网. 2007-08-20 [2020-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6).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列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良好生产规范
- 二甘醇(2006年齐二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