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增光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宰金乡莱阳潍县三县,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擢广东道监察御史,弹逆璫。天启元年(1621年),巡按山西[1],又按江南徽宁诸郡,廉恪公正,沉案滞狱,多所平反,称为铁面御史。升太僕寺少卿,晉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撫河南,疏陈荒政,得旨赈济,以为魏忠贤建生祠[2],晉工部右侍郎[3],崇禎元年以逆案免官致仕[4]。著有《纬弢》二卷。子郭允佳,有文名[5]

郭增光?-?),號旭陽直隸大名府大名縣人。

參考書目

  1. 天启元年三月丙午,命御史张新诏、郭增光、王梦蛟各巡按,新诏浙江、增光山西、梦蛟苏松。
  2. 天启七年五月,巡抚河南郭增光、巡按河南鲍奇谟请建魏忠贤生祠。得旨:据称厂臣向日,心格天荩,思诸所福国利民,未易殚述。中州涝蝗相仍,繦挽莫继,自善委内,督臣拮据调剂,群情争输运艘途舞,轸恤劳深,祝厘感切,所请建祠如议行,祠名与作载德。
  3. 天启七年十二月,李精白仍以太子太保戶部尚書管右侍郎事,張惟樞陞工部左侍郎,郭增光陞工部右侍郎,費兆元陞刑部左侍郎,丁啟濬陞刑部右侍郎,楊所修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協理院事,林釺陞國子監祭酒,張九德陞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提督軍務。
  4. 崇禎元年四月,河南巡撫郭增光免。
  5. 《大名府志》
  • 《明憙宗实录》
  • 《崇禎長編》
官衔
前任:
穆景星
明朝金鄉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彭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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