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监
都知监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原執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后淪為清道開路,隨随驾前导警跸的“下下衙門”。
官制[1]
- 掌印太监,一员;
- 寫字,若干;
- 長隨,若干。
發展歷史
都知监始设于洪武三十年(1398年)七月,在十二监中置立最晚。其发展经历两个阶段,由早期的重要部门到后期的可有可无。“都知”之名沿襲宋代,為宦官的最高等級[2]。
都知监“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3][4],初設實朱元璋分割内官监、司礼监的权力,避免內府某一機構權力過重。
自明宣宗起,司礼监崛起。都知监掌管各监文移、关支勘合的職能被禠夺,造成地位的沦丧。嘉靖中期尽数裁撤镇守内官,造成了对都知监最为致命的打击。使其僅剩“引導並為皇帝車駕清道开路”的職能。明末宦官劉若愚在《酌中志》中評價都知监為:“甚不显贵”、“极寒苦”、“下下衙门”[1]。
参考文献
- 明·劉若愚. . .
- 元·馬端臨. . .
押班次迁副都知,次迁都都都知,遂为内臣之极品
- 明·朱元璋. .
置都知监,秩正四品,掌内府各监方移、一应关支勘合。
- 清·張廷玉等. . .
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应为支,编者注)、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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