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飲酒禮
鄉飲酒禮最早可追溯至西周,鄉州鄰里之間定期的聚會宴飲,以敬老為中心,《禮記·鄉飲酒義》載:「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民之尊長養老,而後乃能入孝悌。……教之鄉飲酒之禮,而孝弟之行立矣。」上古史專家楊寬認為“起源於氏族聚落的會食制度”[1]。《禮記·射義》上說“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墻”,即是鄉飲酒禮的預演。
鄉飲酒禮,是中國流傳久遠的教化活動。
唐隆元年(710年)七月十九日,唐睿宗下詔各州要遵行實施鄉飲酒禮。《唐會要》卷二十六《鄉飲酒》條載:「鄉飲酒禮之廢,為日已久,宜令諸州每年遵行鄉飲酒禮。」明清時仍有此禮。洪武五年,朱元璋规定全国各地学校都要举行乡饮酒礼,每年春正月、冬十月舉行,學校由學官帶領,民間每百戶由里長或糧長主之。洪武十六年還頒行了《鄉飲酒禮圖式》,儀式由司正、贊禮、贊引、讀律等負責。[2] 清順治時又重新倡導,舉行鄉飲酒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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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楊寬:《西周史》
- 《明史》 志第三十二 禮十(嘉禮四 賓禮)
參考書目
- 高明士:〈論隋唐學禮中的鄉飲酒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王關仕:〈談鄉飲酒禮〉,《孔孟月刊》,第21卷9期,198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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