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清場行動

金鐘清場行動在2014年12月11日開始,為雨傘革命之一部份。

4名佔領運動核心成員被捕

警方及執達主任清場前,9日晚上至昨日陸續在多區上門拘捕4名佔領運動期間「行動派」組織的核心成員,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人民力量執委蘇浩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及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眾人涉嫌干犯多宗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浩銘及鄭錦滿於11日晚上獲准保釋。[1]

金鐘清場13小時 247名示威者留守自願被捕

上午早上9時許,先由冠忠旗下跨境全日通的代理人及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範圍內的清場工作,包括干諾道中東行、夏愨道東行至紅棉道的一段及紅棉道南行的4個路障,所需時間雖然比預期遲兩個半小時,延至下午1時前完成,但過程十分順利,一直在場戒備的警方並未有介入。而10時許,約200名示威者在清場期間留守解放軍軍營外的夏愨道,以手蹺手形式靜坐,等待被捕[2]

下午1時30分,警方於海富天橋以揚聲器向示威者發出最後通牒,給予30分鐘最後機會,讓佔領區內的人士離開,惟仍有近千人毋懼被捕風險,未有理會警告憤然向橋上高呼「警察可恥」。警方於下午2時設置封鎖區後,市民不容許進入範圍,示威者只可從龍匯道離開,任何人士離開需經警方登記市民身分證,不排除作日後追究之用,部分無意被捕者趕忙離開。

到下午2時30分,清場行動正式開始,大批警員在各路口組成人鏈封鎖佔區,然後兵分三路,由東、西、北同時向佔區推進。而佔領區大部分範圍已「人去營空」,警方沒遇阻撓。與此同時,警方將海富天橋及中信天橋列為行動區,只限傳媒方可逗留,其他在天橋觀察警方清場的市民亦被驅散離開。有市民對警方的行動感到不滿,結果警方一度舉起黃旗,最終市民只能在遠東金融中心的大快活快餐店以近距離目擊清場進度[3]

行人天橋一帶列為行動區後,警方隨即全面進行金鐘佔領區清場行動,警員及特別戰術小隊逐一將物資站、自修室、象徵佔領運動的巨型黃傘,以及市民留言「連儂牆」等拆下及鋸走。路政署出動十多架大型車輛,包括九架夾斗車,清走警員拆毀的雜物,其後派食環署職員清掃街頭。清場行動展開12個小時後,夏慤道西行線晚上9時許通車,約晚上10時45分干諾道中東西行全線通行,但部份塗在路上的標語未及清理,整個清場行動歷時13小時[4]

正當大批警員在金鐘夏愨道進行清場期間,有逾百名集會人士,在海富中心對開的德立街及添馬街大叫「開路、開路」,警員築起人鏈阻擋,並呼籲他們盡快離開,否則驅散[5]

在下午4時半,警方開始處理由早上一直靜坐在解放軍軍營附近添華道的示威者。他們坐在地上組成人鏈,高呼「我要真普選」、「無畏無懼」等口號互相打氣。警員採取拘捕行動時,先上前向示威者講解原因及要求示威者合作站起,在兩名警員陪同下離開;若不合作,則由4名警員抬走,登上旅遊巴送往各區警署。

到晚上,數十名市民在夏愨道遠東金融中心一帶行人路舉行黃傘,向被捕者大呼「加油」,警方派出近百人戒備,防止衝出馬路重新佔領。

警務處助理處長張德強晚上宣佈,共有909名市民在封鎖佔領區時登記身份證後獲准離開,稍後或被追究刑責;247人行動中被捕,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15名泛民立法會議員,他們被控非法集會、阻差辦公等。在葵涌警署的50多人,清晨4時後全部離開警署,當中至少有20人自簽擔保離開,包括8名學聯成員,包括常委羅冠聰和常務秘書鍾耀華,及學民思潮成員吳文謙等4人。被送到屯門警署有30多人,經通宵扣查後於早上8時左右,全部離開警署[6]

以下為被捕主要人士名單:

而晚上7時許,一名本身有不適仍堅持上班參與清場行動的49歲警署警長暈倒送往律敦治醫院,於深切治療部急救,情況危殆,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晚上到醫院探望。

清場後的物件處置

逾千警力花7小時清場後,路政署出動多架大型車輛,包括9架夾斗車,將有關拆毀的帳篷、黃色巨傘及欄杆等物件,運往中環填海區地盤內,雜物堆得如一個個小山丘,面積大如一個七人足球場。位置毗鄰香港摩天輪及快將開幕的AIA中環歐陸嘉年華,喧鬧的場景與現場的一片孤寂,形成強烈的對比[7]

參考文獻

  1. . 明報. 2014-12-12 [201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明報. 2014-12-12 [201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蘋果日報. 2014-12-12 [201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4. . 蘋果日報. 2014-12-12 [201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5. . 有線新聞. 2014-12-12 [201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1).
  6. . 星島日報. 2014-12-12 [201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6).
  7. . 蘋果日報. 2014-12-12 [201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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