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議會
長期議會(英語:)是英國歷史上的一屆議會,1640年11月由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召開,至1653年4月由克倫威爾解散[1]。此次議會的召開最終導致了英國內戰的爆發。
蘇格蘭起義爆發後,查理一世為籌措鎮壓起義的軍費,於1640年6月召開短期國會,由於有議員反對與蘇格蘭開開戰,國王下令解散短期國會。同年8月,蘇格蘭軍隊重創英格蘭軍隊。11月3日,長期議會在威斯敏斯特[2]開幕[3]。國王想再次籌措鎮壓蘇格蘭起義的經費,但議會內有議員卻想趁機剷除國王寵臣斯特拉福[4]。
1641年4月21日,議會以204票對59票判決國王寵臣斯特拉福死刑。5月9日,議會迫使國王簽署《三年法案》。法案規定三年召開一屆議會,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過早解散或終止議會。廢除工商業專賣制和國王征稅特權,未經議會同意的征稅無效。5月12日,斯特拉福被執行死刑。此後,限制主教和國王權力的《大抗議書》在議會通過[3]。
1642年1月4日,查理一世率領士兵進入下議院,要捉拿提出《大抗議書》的約翰·皮姆等人。皮姆等很快就逃離,查理一世的行為引發倫敦市民抗議,國王被迫逃離至外地。8月22日,查理一世在諾丁漢宣佈討伐議會。兩方開始交戰,英國內戰爆發。1644年,大約一半的上議院和百餘名下議院議員在牛津組成保王議會,其餘議員組成革命議會[3]。
截至1648年12月经过普莱德清洗,當初長期議會召開時的國會議員僅剩下100多名,此時的議會又稱為殘缺議會。議會通過宣言,宣佈由下議院行使國家最高權力。1649年2月9日,內戰中戰敗的查理一世被處死[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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