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以鼎

阮以鼎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
籍貫 安庆府桐城县
字號 字太乙,號盛唐
出生 嘉靖庚申三月二十三日
逝世 萬曆己酉九月九日
配偶 元配周氏,继室金氏
親屬 父阮自崙,嫡母江安人。
(嗣子)阮大鋮、阮大锜,一女适进士倪應眷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應天府鄉試舉人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阮以鼎1560年-1609年),字太乙,号盛唐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阮鹗,嘉靖名臣。父阮自崙,舉人,号清宇。叔父阮自華,同科進士。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初授户部河南司主事,典禄米仓,三十年壬寅監兑浙江。三十二年甲辰晉员外郎,督仓德州。回部晉郎中,掌浙江司事。三十七年升至河南右参政兼按察司僉事,兵备信阳,尋卒于官,年五十。无子,以弟阮以巽子阮大鋮为嗣子[1]

参考文献

  1. 顾起元《中大夫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盛唐阮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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