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生輝
生平
阮生辉是乂安省英山府南塘县林盛總鐘巨社金莲村(今屬乂安省南壇縣金蓮社金蓮村)人,嗣德十五年(1862年)出生。他的妻子黄氏鸾是他养父兼老师的女儿。成泰六年(1894年),阮生辉參加鄉試,考中乂安場举人[1]。成泰十三年(1901年)參加庭試,考中副榜[2]。阮生辉考中副榜后未及授官便回乡养病。成泰十八年(1906年)闰四月,阮生辉病愈,申请授官,被任命为检讨,充礼部承办。維新二年(1908年)二月,升修撰,署著作,仍充礼部承办。维新三年(1909年)二月,实授著作,仍充礼部承办。同年(1909年)四月,平溪县知县出缺,阮生辉改授同知府领平溪县(今西山县)知县。
維新四年(1910年),阮生辉在审讯案件时对谢光施加鞭笞之刑。两个月后,谢光因鞭笞之伤去世,阮生辉因此被追究责任而降四级,并追赔死者谢光收埋银十两。
参见
- 胡志明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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