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

防止虐待兒童會英語:,簡稱ACA)於1979年成立,是本地一間專門提供全面保護兒童服務的慈善機構,致力消除各種虐待兒童事件,為促進兒童全面成長及發展,推廣一個關懷及無暴力的環境。

防止虐待兒童會
Against Child Abuse
成立時間1979
類型非牟利機構
地點
  •  香港北角木星街3號澤盈中心13樓
網站www.aca.org.hk
防止虐待兒童會竹園中心

防止虐待兒童會在1982年成為香港公益金會員福利機構之一。1993年開始獲得政府撥款,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防止虐待兒童會於1994年1月由贊助人彭定康夫人(Mrs. Lavender Patten)主持開幕; 由「凱瑟克基金」(Keswick Foundation)支持於1986年8月開設的「屯門中心」位於新界屯門安定邨;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亦於2011上半年由彩雲邨遷到北角木星街3號澤盈中心。

歷史

源起

一個名叫黎淑美的10歲女孩於1978年10月獨自步入觀塘警署,當時黎淑美遍體鱗傷,頭髮被人扯下,身體有多處骨折,體重不足40磅。這事引起大眾的關注,為此一群志願人士組織了「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關注虐兒問題[1]

成立

翌年1979年是「國際兒童年」,「防止虐待兒童會」前身一項由香港賽馬會(當時稱為「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的試驗計劃成立,研究及確定虐兒問題在香港的嚴重性。1980年7月「防止虐待兒童會」正式成立,以非政府機構註冊。

組織架構

顧問
義務法律顧問
  • 梁烈安律師
義務核數師
  • 楊錫禹會計師樓
義務建築及工程顧問
  • 何顯毅先生
義務建築師事務所顧問(澳門防止虐待兒童會工程)
  • 何淑珍女士
義務兒童精神科顧問
  • 黎以菁醫生
執行委員會成員
  • 葉麗嫦醫生(主席)
  • 林陳蘭德博士(副主席)
  • 伍金銘先生(義務司庫)
  • 陳婉燕女士(義務秘書)
  • 簡倩如女士
  • 周鎮邦醫生
  • 何定邦醫生
  • 詹德慶先生
  • 李文玉清博士
  • 林滿馨律師
  • 張志雄醫生
  • 黃翠玲女士(總幹事)

服務

  1. 熱線電話:熱線接獲舉報懷疑兒童受虐或被疏忽照顧的事件,由專業社工跟進調查,確定事件及評估嚴重性,從而向兒童及其家人提供輔助。
  2. 個案服務:社工處理個案進行調查及採取適當的行動。
  3. 小組工作:小組工作的服務範圍由教育、治療、發展以至康樂及互助網絡。
  4. 其他:防止虐待兒童會還提供諮詢服務、進行宣傳、主辦講座及研討會,拓展義工服務,為社工學生及義工提供訓練。

參見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参考資料

  1. . [200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1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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