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誠
陳以誠醫生(英文名: , ,1954年?月?日-),香港兒科醫生,前香港醫學會副會長,與李家仁醫生同被譽為「兒歌醫生」,曾經是200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委員會的醫學界代表,而他於1980年代參與香港基督徒音樂事工協會《齊唱新歌》第二集主唱工作。
陳以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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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拼音 | Chan Yee Sing |
英文名 | |
出生 | 1954年(66-67歲) 英屬香港 |
国籍 | 香港 |
教育程度 | 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 |
母校 | 迦密中學 |
职业 | 兒科醫生 |
信仰 | 基督教 |
儿女 | 2 |
陳以誠曾就讀迦密中學[1],於1977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曾留學英國、取得英國皇家兒科醫學院院員資格,取得內外全科醫學士[2]資歷,曾任公立醫院醫生[3]。雖然陳以誠在1995年冬天起兼職兒歌歌手[4],但是直至2003年才以SARS事件為題材的兒歌《眾志成城抗肺炎》才為人認識。
2009年,陳以誠在診治一名男嬰時,因疏忽令嬰兒的右手無名指要切除指頭,被男嬰父母索償650萬港元。2012年11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判陳以誠就男嬰的醫療費及心理輔導等,賠償約31萬4000多港元。法官認為事件對男嬰來說是痛苦的經歷,但不認同會影響日後男嬰的生計[5]。其後男嬰父母不滿賠償金額過低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於2014年2月19日將賠償額提高至51萬港元[6]。其後男童父母聲稱受事件打擊分別患上適應障礙和抑鬱,再向陳以誠索償。2017年5月8日,高等法院頒令陳以誠需向父母及男童賠償合共約140萬港元[7]。2018年4月16日,香港醫務委員會裁定陳以誠2項專業失德罪成,各判罰停牌3個月,分期執行,合共停牌半年。辯方律師形容事件是陳職業生涯中的一個瑕疵和污點,他對事件感到悔恨及悲傷[8][9]。
相關人士
- 李家仁,與陳以誠同為「兒歌醫生」。
参考资料
- . 迦密中學校友會. 2009年12月 [2018-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3).
- 陳以誠醫生 Dr. CHAN YEE SHING, ALVIN - 旺角診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香港醫生目錄
- . [2012-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9).
- . [201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7).
- 累BB切指 陳以誠賠31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12年11月21日,蘋果日報
- 上訴庭令陳以誠賠償增至51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12年2月19日,頭條日報
- . 香港01. [2017-05-08].
- . 香港01. 2018-04-16.
- . 頭條日報. 2018-04-16 [2018-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03).
備註
- 陳以誠兒歌背後的理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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