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塤

陳塤-?),清朝官員,本籍山東

生平

陈埙於1796年上任台灣府經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陳埙於1799年(嘉慶4年)接替程文炘,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一職(考職正八品),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府內典簿奏章的收發與校注,也分掌章奏文書。

參見

  • 台北市長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彭思本
台灣府經歷
1796年上任
繼任:
張力恕
前任:
程文炘
新莊縣丞
1799年上任
繼任:
程文炘
前任:
魏彥儀
台灣府經歷
1841年上任
繼任:
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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