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英

陳時英1926年12月30日-1995年10月24日),出身彰化縣田中鎮望族。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為第六任民選彰化縣縣長、任期四年,1972年6月任台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1975年9月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1981年選為第一屆監察委員。

陳時英
彰化縣第3任縣長
任期
1968年6月2日-1972年6月2日
前任呂世明
继任吳榮興(正式)
李豐之(代理)
彰化縣議會議長
任期
1964年2月21日-1968年2月21日
前任洪挑
继任吳望熊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6年12月30日
日治臺灣臺中州員林郡田中
逝世1995年10月24日(1995歲-10歲-24)(68歲)
臺灣
国籍 大日本帝國(1926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5年)
政党 中國國民黨

陳時英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系,父親在田中鎮開設醫院,頗具口碑。從政後出任彰化縣議會議長,1968年獲國民黨提參選縣長。在國民黨當局逮捕石錫勳後、以同額競選之姿當選彰化縣縣長。陳時英當選後被視為受地方人士擁戴,任期未滿即被拔擢出任臺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

1981年,陳時英當選監察委員。後出任國策顧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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