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萬鍾

陸萬鍾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陸萬鍾-?),字元量,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十三名進士[1][2]。累官江西右參政,萬曆十九年十二月(1592年),因廚房失火,延燒衙門,被罰[3]

家族

曾祖陸祖麒,贈推官;祖父陸應寅,推官;父陸從遠,母顧氏[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 辛丑 以江西湖東道右參政陸萬鍾廚房失火延燒衙房並原奉敕書著令罰治。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王納言
明朝杭州府推官
1565年-1567年
繼任:
須用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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