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銓(生卒年不详,約1535年前後在世)明朝嘉靖年间政治人物。字選之,鄞縣(今浙江省宁波市)人,有弟陸釴,亦为同时期政治人物。
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進士,授刑部主事。與弟弟陸釴同时参加大禮議之争,下詔獄并被廷杖。[1]
后来出任廣西按察使。奉命讨伐地方地方武装起义,事成后因功進廣東布政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