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超越

障礙超越馬術三項賽中的其中一項,於1866年,巴黎舉行首屆格蘭披治障礙超越賽,於1900年則確認為奧運會項目[1]。騎手和馬匹要求在35公尺乘60公尺、45公尺乘70公尺或70公尺乘90公尺的場地中[2],按規定路線,於90秒內順序跳過10至13個的障礙,包括垂直障礙、伸展障礙、水障、雙重組合障礙及三重組合障礙[3]。通常比賽兩回合,以罰分方式進行,踢掉一道障礙物扣4分、馬匹第一次不服從指令扣4分、超時每秒扣一分,另外,馬匹第二次不服從指令則會被淘汰。最少罰分者為勝利,如果同分則需要進行決賽,決賽仍然同分則以時間快慢作勝負。

障礙形式

雙重組合障礙

由兩道單一欄杆障礙組成,為平行排放的兩道障礙,一般兩道距離約為三十至六十公分,其高度則視該場比賽之規定排放,在面對此障礙時,騎手必須較面對單一障礙時更加謹慎,因馬匹若無足夠的前進動力,容易因過造下降碰觸到欄杆而扣分

三重組合障礙

由三道單一欄桿障礙組成,為平行排放的三道障礙,並且由低至高排列,每到單一障礙高度差約為十公分,一般三道兩兩距離約為三十公分,總橫向障礙長度約為一公尺,其高度則視該場比賽之規定排放,在面對此障礙時,騎手必須較面對單一障礙時更加謹慎,因馬匹若無足夠的前進動力,容易因過早下降碰觸到欄桿而扣分,也有人稱為tripel candy

參考資料

  1. . [2009-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24).
  2. 人馬共舞--馬術三項賽解碼,好運北京--香港回歸十周年盃馬術比賽特刊,2007年8月11日
  3. 欣賞馬術比賽 知多D投入D,大公報,2007年8月11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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