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月华

靳月华?-?),十六国汉赵人,中护军靳准小女儿。

生平

靳月华与姐姐靳月光姿容非常美丽,汉赵建元元年(315年)三月,刘聪进入靳准的私人住宅,娶靳月光和靳月华为左贵嫔和右贵嫔[1]。刘聪后来又册立靳月光为上皇后,刘贵妃为左皇后,靳月华为右皇后[2]

麟嘉三年(318年),当时除了刘左皇后、靳月华和樊上皇后之外,佩戴皇后玺绶的还有七个人,朝廷内外没有法度,刘聪动不动就赏赐给后宫千万资产[3][4]。七月甲子(318年9月1日),刘聪之子刘粲继位,册立靳月华为皇太后,樊上皇后为弘道皇后,宣中皇后为弘德皇后,王左皇后为弘孝皇后。靳月华等四人都未满二十岁,均是姿容极美的女子,刘粲在宫内与四人日夜淫乱,没有给刘聪哀悼的意思[5][6]。靳准此时怀有异心,向刘粲诬告朝廷三公宰相将要诛杀太保呼延晏和自己,让大司马刘曜掌管军国大事,希望刘粲先下手诛杀朝廷的三公宰相,刘粲不听。靳准害怕自己的意见没有得到采纳,对靳月华和靳皇后说:“如今公侯大臣计划废掉皇帝,立济南王刘骥为帝,恐怕我们家要灭亡了,为什么不向皇帝说?” 靳月华和靳皇后因此向刘粲进言,刘粲于是才听从了[7][8]

参考资料

  1. 《晋书·卷一百二·载记第二》:聪如中护军靳准第,纳其二女为左右贵嫔,大曰月光,小曰月华,皆国色也。数月,立月光为皇后。
  2. 《资治通鉴·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聪纳中护军靳准二女月光、月华,立月光为上皇后,刘贵妃为左皇后,月华为右皇后。左司隶陈元达极谏,以为:“并立三后,非礼也。”聪不悦,以元达为右光禄大夫,外示优崇,实夺其权。于是太尉范隆等皆请以位让元达,聪乃复以元达为御史大夫、仪同三司。月光有秽行,元达奏之,聪不得已废之,月光惭恚自杀,聪恨元达。
  3. 《晋书·卷一百二·载记第二》:聪立上皇后樊氏,即张氏之侍婢也。时四后之外,佩皇后玺绶者七人,朝廷内外无复纲纪,阿谀日进,货贿公行,军旅在外,饑疫相仍,后宫赏赐动至千万。
  4. 《资治通鉴·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汉主聪立故张后侍婢樊氏为上皇后,三后之外,佩皇后玺绶者复有七人。嬖宠用事,刑赏紊乱。
  5. 《晋书·卷一百二·载记第二》:既嗣伪位,尊聪后靳氏为皇太后,樊氏号弘道皇后,宣氏号弘德皇后,王氏号弘孝皇后。靳等年皆未满二十,并国色也,粲晨夜蒸淫于内,志不在哀。
  6. 《资治通鉴·卷第九十·晋纪十二》:甲子,太子粲即位。尊皇后靳氏为皇太后,樊氏号弘道皇后,武氏号弘德皇后,王氏号弘孝皇后;立其妻靳氏为皇后,子元公为太子。大赦,改元汉昌。葬聪于宣光陵,谥曰昭武皇帝,庙号烈宗。靳太后等皆年未盈二十,粲多行无礼,无复哀戚。
  7. 《晋书·卷一百二·载记第二》:靳准将有异谋,私于粲曰:“如闻诸公将欲行伊尹、霍光之事,谋先诛太保及臣,以大司马统万机。陛下若不先之,臣恐祸之来也不晨则夕。”粲弗纳。准惧其言之不从,谓聪二靳氏曰:“今诸公侯欲废帝,立济南王,恐吾家无复种矣。盍言之于帝。”二靳承间言之。
  8. 《资治通鉴·卷第八十九·晋纪十一》:靳准阴有异志,私谓粲曰:“如闻诸公欲行伊、霍之事,先诛太保及臣,以大司马统万机,陛下宜早图之!”粲不从。准惧,复使二靳氏言之,粲乃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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