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元甫

韦元甫属京兆韦氏阆公房,初任滑州白馬尉,深得探訪使韋陟器重,奏充支使。宝应元年(762年),出任润州刺史。累遷蘇州刺史、浙江西道都團練觀察使。大历初年,拜尚书右丞,出京擔任淮南节度使。大历六年七月乙酉(771年8月15日),韦元甫去世,虚岁六十二,皇帝诏令追赠户部尚书,七年正月乙酉(772年2月11日)葬于杜陵的南原[1]。曾续作《木蘭詩[2]

韦元甫710年-771年8月15日),字宣宪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人。

家庭

曾祖

  • 韦文宗,隋朝左千牛[1]

祖父

  • 韦德敏,唐朝太府卿,赠邓州刺史[1]

父母

  • 韦玢,唐朝尚书左丞,赠扬州大都督[1]
  • 赵郡李氏,特进、中书令李峤之女[1]

注釋

  1. 金, 鑫, , 《中国书法》, 2017年, (第12期): 47–50
  2. 《古今乐录》: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

參考書目

  • 《舊唐書‧韋元甫傳》
  • 《全唐诗》卷二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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