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色
定義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将音色定义为“……一种感官属性,使听者可以根据它判断出两个具有相同的响度和音高的音是不相似的。(that attribute of sensation in terms of which a listener can judge that two sounds having the same loudness and pitch are dissimilar)”对1960年的定义的注释中(第45页)增加了“音色主要决定于声音频谱对人的刺激,但也决定于波形、声压、频谱的频率位置和频谱对人的时间性刺激。
原理
声音是由发声的物体震动产生的。当发声物体的主体震动时会发出一个基音,同时其余各部分也有复合的震动,这些震动组合产生泛音。正是这些泛音决定了发生物体的音色,使人能辨别出不同的乐器甚至不同的人发出的声音。所以根据音色的不同可以划分出男音和女音;高音、中音和低音;弦乐和管乐等。
所有泛音都比基音的频率高,但强度都相当弱,否则就无法调准乐器的音高了。
屬性
J.F. Schouten(1968, p.42)将“音色难以捕捉的属性”描述为由罗伯特·埃里克松(1975)“根据很多现代音乐来衡量”而发现,“至少由以下五个声学参数决定”:
- 介于音调与类噪音之类(The range between tonal and noiselike character.)
- 波谱包络面(The spectral envelope.)
波形
音色同樣也受到以下參數的影響,Attack(聲音從無到峰值的時間)、Interonset interval、Decay(經過Attack,由峰值降回平穩狀態的時間)、Sustain(平穩狀態的時間)、Release(由平穩開始衰減到無的時間)和暫態,因此這些都是取樣器可控制的參數。舉個例子,若取走鋼琴或是小號所產生訊號中的Attack成分,將導致聽者難以辨認樂器的音色,這是由於鋼琴內的音鎚敲擊琴弦或嘴唇與吹嘴接觸發出的氣聲,皆為辨認樂器音色的重要特徵。
相關概念
- 音質:聲音的質感, 是比音色更抽象的東西。
- 力度:聲音的强度,即震動的幅度。
- 音調:即音頻、音高,震動的频率。
- 音品:即音色,即泛音與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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