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頤壽

顏頤壽1462年-?),字天和,湖廣岳州府巴陵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嘉靖間官至刑部尚書。

顏頤壽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 湖廣岳州府巴陵縣
出生 天順六年(1462年)
逝世 嘉靖年間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湖廣鄉試第七十七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1][2]。嘉靖四年(1525年)补左都御史。改刑部尚书,因李福达獄,忤旨下狱,不久革职。隆慶初年平反,追贈太子太保,賜祭葬。

家族

曾祖顏以文;祖父顏禮,曾任縣丞;父顏公輔,知縣。母邵氏[3]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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