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盛明
生平
萬曆十七年(1589年)同進士出身,官扶溝知縣[1]。累官河南左布政。天啟元年(1621年)後金陷遼陽,冯盛明身处危地,連續三次向河南巡撫張我續告病乞休,均被挽留。然而其仍擅自離任,因此下獄。其子冯铨,时任翰林院检讨,上书称其父乞休时并未得知辽警。陕西道御史张慎言則称冯盛明父子打算南逃“吴越蜀楚之邦,择地而处”。刑部最終将冯盛明处杖刑并革职为民。冯盛明回籍后不久即卒。冯铨亦被劾歸原籍。
後來冯铨求助於魏忠贤,馮盛明得以追復原官。
參考文獻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壬寅 河南周府宗室朝桔與無名宗室桂山德川越禁城訪所知因宿店鬥毆詐索財物,為楊鳳圖扯稟扶溝知縣馮盛明。盛明清正有執愛民如子作令期月大著賢聲時不知為宗室誤責朝桔朝桔令人赴京具奏行撫按勘問部覆得旨朝桔罰住其祿米三個月桂山德川行該府戒飭守門百戶方進忠教授楊希震著提問馮盛明亦以誤責宗室改調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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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姚善 |
明朝彰德府知府 1599年-1600年 |
繼任: 梁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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