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回教发展局

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局馬來語英語:缩写JAKIM),又译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署,是马来西亚联邦管理国内伊斯兰教事务的政府机构。该部门由总监丹斯里拿督哈芝奥曼慕斯达法领导。[1]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97年1月1日
前身機構首相署回教事务组
机构驻地马来西亚布城
隸屬部長首相署部长:嘉米基尔
上级机构马来西亚首相署
下設机构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发展局总监
網站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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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68年统治者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可以动员马来西亚穆斯林发展进步的机构,以符合国家作为一个实力快速增长,并且获得全世界认可的伊斯兰国家的地位。为实施这一计划而组建了马来西亚全国回教事务委员会(Majlis Kebangsaan Hal-Ehwal Ugama Islam Malaysia,MKI)秘书处,该秘书处后来被并入首相署宗教组,之后又发展成为回教事务组(Bahagian Hal Ehwal Islam,BAHEIS)。

1997年1月1日,马来西亚政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内回教的发展而成立了伊斯兰教发展局,以取代回教事务组。

2017年2月17日, 上月遭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以「幽会」罪名错误逮捕的一对夫妇,今日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诉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局执法不当,要求该局道歉並予以赔偿。34岁的莫哈末里端及26岁的西蒂莎拉,在入稟书中將伊教局执法人员莫哈末士汉及莫哈末依泽哈等7造,列为答辩人。其他5造分別为直辖区伊斯兰教局、该局首席执行员、局长、首相署及大马政府。诉状指出,由7名男官员及1名女官员组成的伊教局执法队伍,是在1月8日凌晨1时30分左右突击吉隆坡一家廉价酒店。里端及西蒂称,他们早在3年前已结婚,当伊教局突击检查时,他们也出示了结婚证书的副本,但官员依然硬闯酒店房內,非法逮捕他们,让他们饱受惊嚇。有关结婚证是由直辖区伊教局发出,註册日期为2014年10月17日。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今日在法庭接受採访时指出,儘管事发当时里端向执法人员表示,其妻子尚未穿好衣服,但执法人员一意孤行,坚持闯入房內,混乱中导致他的脖子被致伤。他说,里端屡次告知执法人员,两人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甚至还出示手机上的结婚照片、结婚证书,但执法人员拒绝聆听他的解释,执意认为两人是在酒店房內幽会。由於当时西蒂身著清凉,上身穿著一件无袖背心,下身仅穿著短裤,执法人员甚至指责西蒂穿著不当,声称穆斯林女性不应让丈夫及亲属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见这样的穿著。西蒂只好当场在男性执法人员的面前穿上衣服,其中一人还不断拍摄照片及影片。两人隨即被执法人员以幽会罪名带到吉隆坡警局,然后再带往直辖区伊教局,分开扣押。事发当晚,里端的母亲带著结婚证书来到伊教局,要求该局释放儿子及媳妇,惟官员拒绝承认这份证书。反之,她被令签署文件担保二人,两人原定於1月17日面控。起诉人已在1月11日及19日两度发出律师函予直辖区伊教局,但至今为止,仍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有鑑於此,起诉人以「错误逮捕」、「错误拘留」、「侵犯人身」、「侵犯隱私权」、「滥用职权」及「侵犯《联邦宪法》下赋予的自由基本权利」等连串罪名起诉直辖区伊教局,並要求该局予以名誉损害的赔偿。 资料来自: http://news.seehua.com/?p=251143 http://news.seehua.com/wp-content/uploads/2017/02/20170213123123_515_326.jpg

参考资料

  1. Dato' Haji Othman bin Mustapha. 存檔,存档日期20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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