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恆 (清朝)
生平
乾隆初年,高恆以荫生授户部主事,再迁郎中。出监山海关、淮安、张家口榷税,署长芦盐政、天津总兵。乾隆二十二年,官兩淮鹽政,修建五亭桥[1],“一物不知,惟以聚敛为平生主旨”[2]。二十九年,授上驷院卿,仍领两淮盐政。三十年,因从兄高晋为两江总督,当回避,召署户部侍郎。不久,授总管内务府大臣。三十二年,署吏部侍郎。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两淮盐政尤拔世揭發两淮盐引案,高恆因侵吞盐引被處以死刑,卢见曾因曾长期任两淮盐运使,亦牵连入案。大学士傅恒(孝賢純皇后之弟)請求皇帝念在死去慧賢皇贵妃的情份上,姑免其死,乾隆曰:“如皇后兄弟犯法,当奈何?”傅恒遂不敢言[3]。有子高樸,因葉爾羌玉石案被處死[3]。四子高杞,娶順貴人之姐。
注釋
- 《揚州畫舫錄·卷13》:“乾隆丁卯,高御史创造”
- 《骨董禍》,《清代野史》第五辑
- 《清史稿·列傳一百二十六》
參考書目
- 《清史稿》列传一百二十六
- 《啸亭杂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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