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熊
黃東熊(1932年-),臺灣基隆人,臺灣省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畢業,於2007年獲第七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博士,返國後在各大學法律系所任教,專長為刑法、刑事訴訟法。後任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研究所所長、法商學院院長、國立中興大學第八屆校長。現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1994年,任國立中興大學第八任校長,成為首位依大學法遴選程序產生的國立大學校長。任內主張除了維持全臺灣最優秀農學院的傳統外,更以推動中興大學成為更具規模的綜合大學為目標,現為中興大學法律學系講座教授。
其於就職校長任內,主張反對法商學院改制併入臺北大學,希望與教育部爭取第二校地,讓台北校區和台中校區繼續共存。曾透過賴英照和政府溝通,與教育部會談希望爭取彰化縣約200公頃的土地,將台北校區和校本部遷移至彰化縣。因當時政府提倡「一縣市一大學」以及「三峽都市計畫開發案」,加上台北校區與台中校區管理上產生問題,台北法商學院於民國89年配合政府政策改制今臺北大學。[1]
參考資料
- http://nchuir.lib.nchu.edu.tw/retrieve/128103/book19_13.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興大90週年慶特刊 喪失法商學院之痛
教育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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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 | ||
前任: 陳清義 |
國立中興大學校長 第九任 1997年10月—2000年9月30日 |
繼任: 李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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