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

黄克1956年11月),男,壮族广西东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

生平

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2月,任中共崇左市委副书记、崇左市人民政府市长。2013年2月,任中共崇左市委书记,3月当选崇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2016年1月,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西地区代表[3]

參考文獻

  1. . 中国经济网. [2014-06-12].
  2. . 澎湃新闻. [2016-01-28].
  3.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前任:
罗殿龙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6年1月-2018年1月
繼任:
黄海龙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赵乐秦
中国共产党崇左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2月-2016年1月
繼任:
刘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肖 化
崇左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2月-2013年2月
繼任:
孙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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