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貫

黎貫

大明陝西道監察御史
籍貫 廣東廣州府從化縣
字號 字一卿
出生 八月初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李氏
親屬 (子)黎民表;(孫)黎邦琰
出身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

黎貫(1483年-?年,字一卿,廣東省廣州府從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鄉試中舉人。正德十二(1517年)年,登进士[1]。選翰林院庶吉士[2]。改陝西道监察御史[3],巡按福建、江西等地,因得罪刑部尚书許讚等,罢免歸鄉[4]

家族

曾祖黎仕珍,祖黎珪,父黎元昌,母李氏。

黎民表,戶部員外郎;孫黎邦琰,江西參政。

參考文獻

  1.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八月初十日生,行一,曾祖黎仕珍;祖黎珪;父黎元昌;母李氏。具慶下,妻李氏,兄宗潤;德善,弟寬;厚;實;質;貞;貿。由直隸建平縣學教諭中式廣東鄉試第二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八十七名。
  2.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正德十二年三月甲辰 授一甲進士舒芬為翰林院修撰,倫以訓、崔桐為編修。選進士汪佃、敬勛、黃易、江暉、王廷陳、汪應軫、劉世盛、曹懷、儲昱、葉桂章、葉式、馬汝驥、汪思、王三錫、史於光、陳沂、鄺灝、史道、劉穆、楊士雲、張星、廖哻、蕭與成、林時、鄭自璧、劉世揚、曹嘉、閻閎、李芳、湯惟學、黎貫、席春、王邦瑞、許宗魯三十四人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同舒芬、倫以訓、崔桐讀書,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毛紀、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學士顧清教之,其餘分撥諸司辦事。
  3. 明實錄:武宗實錄 ,177卷
  4. 《明史》(卷208):黎貫 ,字一卿,從化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刷卷福建,劾鎮守內官尚春侵官帑狀,悉追還之。 世宗入繼,貫請復起居注之制,命詞臣編類章奏備纂述,從之。登極詔書禁四方貢獻,後鎮守中貴貢如故。貫上言:「陛下明詔甫頒,而諸內臣曲說營私,希恩固寵。其假朝命以徵取者謂之額,而自挾以獻者謂之額外,罔虐百姓,致朝廷之澤壅而不流,非所以昭大信,彰君德也。」 嘉靖二年,帝從玉田伯蔣輪請,於承天立興獻帝家廟,以輪子榮奉祀。貫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於外戚。神不歆非類,獻帝必將吐之。」不聽。尋疏言:「國初,夏秋二稅,麥四百七十一萬,而今損九萬。米二千四百七十三萬,而今損二百五十萬。以歲入則日減,以歲出則日增。乞敕所司通稽祖宗以來賦額及今日經費之數,列籍上聞。知賦入有限,則費用不容不節。」帝嘉納焉。 出按江西,父喪歸。久之,起故官。會帝從張孚敬議,去孔子王號,改稱先師,並損籩豆佾舞之數。編修徐階以諫謫。御製改正祀典說,頒示廷臣,而孚敬復為祀典或問以希合帝意。議已定,貫率同官合疏爭之。帝震怒,曰:「貫等謂朕已尊皇考為皇帝,孔子豈反不可稱王,奸逆甚矣。其悉下法司按治。」於是都御史汪鋐言:「比者言官論事,每挾眾以凌人曰『此天下公議也』,不知倡之者止一人。請究倡議之人,明正其罪。」帝然之。已而刑部尚書許讚等上其獄,當贖杖還職,帝特命褫貫為民。久之,卒於家。
  • 黃佐,《監察御史韶山黎公貫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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