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鲁银行,由山东省商业银行和济南市商业银行合并而来,是中国大陆地区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山东省济南市,在全省各地级市(聊城青岛日照泰安德州临沂等16地市)和省外北京天津郑州开封(包括兰考县)、连云港徐州南京上海设有分行。

齐鲁银行
公司類型商业银行
代表人物董事长:王晓春
行长:黄家栋
總部山东省济南市
標語口號厚德敏行,相伴共赢
产业金融业
4.89億元人民幣(2009年)
員工人數1,806人(2009年)
网站www.qlbchina.com

发展历史

原山东省商业银行

  • 1995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商业银行成立,并逐步开始在全省17个地级市设立分行
  • 2004年9月8日,成功与澳洲联邦银行(CBA)实现战略合作
  • 2005年11月30日,首家省外异地分行天津分行开业

原济南市商业银行

  • 1996年6月6日,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信社联社基础上组建了济南城市合作银行
  • 1998年6月6日,“济南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济南市商业银行
  • 2008年3月19日,首家异地分行聊城分行开业

合并为齐鲁银行

  • 2009年6月6日,山东省商业银行与济南市商业银行合并,并更名为现在的齐鲁银行

前十大股东

齐鲁银行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澳洲联邦银行 473,750,000 20.00
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22,500,000 17.84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117,000,000 4.94
济南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115,313,957 4.87
山东建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6,000,000           4.47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4.22
山东三庆置业有限公司 99,000,000           4.18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0,500,000           2.98
中润富泰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0           1.90
鲁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1.69

票据诈骗案

2010年年末,齐鲁银行发生票据诈骗案,涉案金额在10亿至15亿元人民币之间[2]。该案主角“刘济源”通过为高息揽储的方式为齐鲁银行招揽存款大户,然后齐鲁银行的业务经理与刘济源勾结开具了有瑕疵的存单,将该存单抵押贷款,贷款获得的现金再去存款,循环往复,以此做大存贷款规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齐鲁银行2009年财务报表中的48亿元“存款质押”贷款的合理性、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充分性等问题提出疑问,并出具了保留意见。齐鲁银行随后更换了审计师。[3]

受该诈骗案的影响,原齐鲁银行董事长邱云章,行长郭涛已遭免职[4]

参考文献

  1. . [2014-12-24].
  2. 冯哲. . 财新网. 2011年1月4日 [2011-04-07] (中文).
  3. 冯哲; 于宁; 王延峰. . 财新网. 2011年1月1日 [2011-04-07] (中文).
  4. 温秀; 冯哲. . 财新网. 2011年3月3日 [2011-04-07]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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