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昌胤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任無錫縣知縣,當地厚待諸生,有田者可免錢糧,無田者分發銀兩。龐昌胤分發不及時,被諸生逐出。[1]崇禎十五年(1642年)改任嘉定县知县[2]

龐昌胤,字爾祚,號再王,四川西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参考资料

  1. 明季北略·卷18》:明季無錫諸生,每歲免糧銀五錢,無田可免者,則與之銀,謂之叩散米。待士可謂厚矣。時,知縣龐昌允,字爾祚,號再王,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崇禎丁丑進士,米不時發,諸生杜景燿等,約同學龐昌允出西門,故事縣令出門,即不得復入。時諸生以紙大書云:逐出無錫知縣一名龐昌允不許復入,用朱筆傍豎,粘於蘆席為牌擎之。將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閉門。昌允訴於撫臣,撫臣調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置重典,亦異也。此雖龐令之過,而諸生之橫,亦太甚矣。時以流寇蹂躪江北,而江南頻年洊饑,故當事姑息如此。不四年,役隸威如衿士,非復昔日優文之象矣。迨順治十七年庚子,撫臣朱國治,以錢糧事奏銷,三吳紳衿多黜,是勢極而反,天蓋有以報之也。
  2. 《嘉定縣志》
官衔
前任:
趙昱
明朝無錫縣知縣
1639年-1642年
繼任:
郭佳胤
前任:
倪长圩
明朝嘉定县知县
1642年-1644年
繼任:
曹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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