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性罪行法令

2003年性罪行法令》(Sexual Offences Act 2003)是英國的國會法令之一,於2003年通過,2004年5月1日正式生效[1]

該法令取代了舊有的性犯罪法,新法令使用了有更具體及詳盡的用語,另外亦把窺淫(Voyeurism,第67條)、插入對方身體侵犯(Assault by penetration,第2條)、讓兒童觀看性行為(Causing a child to watch a sexual act,第12條)、插入屍體(Sexual penetration of a corpse,第70條)等定為罪行。

重大改動

除了在1956年的法案增加第33A條外,新法令增加了關於賣淫的罪行,包括:

  • 雛妓(第47-50條);
  • 透過操控性工作者賺取收入(第52及53條);
  • 性工作者販賣(第57-59條)

另外亦把舊法令的「強姦」改為:

  • 某男性(A)故意地把自己的陽具插進另一人(B)的陰道、肛門或口部;
  • B不同意該插入;
  • A並沒有理由相信B同意

舊法律並未把插入口部定為強姦,而新法案的第75及76條也加入了可以假定「不同意」的情況。

新法令的「插入對方身體」罪行包括把任何物件插進對方的肛門或陰道。

兒童色情」的年齡定義加入了16及17歲,但法定承諾年齡仍維持在16歲或以上。

參考資料

  1. . [2009-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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