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開發中國家

G20英語,也有人稱為)是在2003年8月20日確立的发展中國家的集體性稱呼,這個集團是在第五次的部長級世界貿易組織WTO)會議時首次出現,該次會議在墨西哥坎昆(Cancún)召開,日期為2003年9月10日-200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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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发展中國家集團的會員國於全球的分佈圖

截至2009年4月,構成集團的23個會員國為:

  1.  阿根廷
  2.  玻利维亚
  3.  巴西
  4.  智利
  5.  中华人民共和国
  6.  古巴
  7.  厄瓜多尔
  8.  埃及
  9.  危地马拉
  10.  印度
  11.  印尼
  12.  墨西哥
  13.  奈及利亞
  14.  巴基斯坦
  15.  巴拉圭
  16.  秘魯
  17.  菲律賓
  18.  南非
  19.  坦桑尼亚
  20.  泰國
  21.  乌拉圭
  22.  委內瑞拉
  23.  辛巴威

此一詞創的淵源可回溯到2003年6月,來自巴西印度南非的外交部長共同簽署了一份聲明,即《巴西利亞聲明》,該聲明中表示:「…主要的貿易伙伴仍必須卸除他們國家中較弱競爭項的貿易保護顧慮…並強調這對現有回合的貿易協商談判來說將極為重要,尤其是對推翻貿易保護政策及貿易扭曲實施…此外巴西、印度及南非也決議推行他們所提倡的貿易自由化。」

雖然如此,但G-20一詞的「正式」出現是在2003年8月13日的一份文字發表回應中,這是一份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EC)與美國針對坎昆與會的部長所提出的農產品共同提案。到了2003年8月20日,一份由20個國家所簽署的文件,之後並重新發佈,成為9月4日的昆坎部長及文件,此份文件針對之前歐盟與美國的農產品提案提出另一個可行的替換框架(Framework),此文件標示著是由G-20所訂立。

集團的最初是以2003年8月20日在文件上簽署的國家為主,之後又有許多次變動,也因此產生了G-21或G-22等其他稱詞,一直到最後才定為G-20,以文件制訂當日為依據。

在貿易協商中,這個集團催促富有國家終止對农场主的補貼,並且在他們所屬的農業項目上反對自由化。G-20擁有全球65%的人口、72%的农场主以及22%的農作物輸出。

自從該次的提創,團體的會員也有所變動,之前的會員有: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厄瓜多薩爾瓦多秘魯土耳其

此外,G-20的核心會員主要有四個國家:中國、印度巴西、以及南非,此也經常合稱為G4集團(G4 bloc)。

參見

  • 二十國集團 G20工業國集團,也包含G8工業國集團,與G20发展中國家集團不同。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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