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og
微录(英語:)又称视频日志(英語:)簡稱:Vlog,源于“blog”的变体,意思是“影片部落格”,也称为“影像网络日志”,也是網誌的一類。
「Vlog」的各地常用譯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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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录作者以视频代替文字或相片,經營其個人網誌,上載與網友分享。主题非常广泛,可以是博主对一些问题的讨论,也可以是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
Vlog类别在视频共享平台YouTube上很受欢迎。近年来,Vlog已发展成为社交媒体上的庞大社区,人们可以发布各种各样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微录是人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的一种独特方式。
歷史
這是個人網誌的歷史進化,由個人網頁到網誌,由八厘米實驗電影到Hi-8、BT分享、Web2.0、Youtube等。
纽约艺术家纳尔逊·沙利文(Nelson Sullivan)以录制纽约市和南卡罗来纳州周围的视频而闻名,这种视频早在1980年代就以vlog风格出现。
2000年1月2日,亚当·孔特拉斯(Adam Kontras)在博客条目旁发布了一个视频,想要向他的朋友和家人告知他来到洛杉矶从事演艺事业的经历,这个视频后来成为历史最悠久的vlog系列的开篇之作。那年的11月,阿德里安·迈尔斯(Adrian Miles)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是在静止图片上不断变动的文字,并使用“ vog”一词来指代他的微录。电影制片人和音乐家卢克·鲍曼(Luuk Bouwman)于2002年创立了现已不复存在的Tropisms.org网站,作为他上大学后旅行的视频日记,这是最早被称为vlog或videolog的网站之一。2004年,史蒂夫·加菲尔德(Steve Garfield)创立了自己的微录,并宣布该年为“微录之年”。
从2005年开始,Vlog的知名度开始大幅增长。最受欢迎的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成立于2005年2月。该网站的联合创始人Jawed Karim在2005年4月上传了第一个YouTube微录片段。2005年4月。视频为业余视频内容的类型定下了“日常”、“平凡”、“普通”的基调,这也成为YouTube的典型特征。
微录主
微录主(vlogger)指录微录(vlog)的人,视频生活记录者。微录(vlog)含义video log,而微录主在vlog词尾加er表示录微录(vlog)的人。
在了解微录主含义前,先要了解微录含义。微录源自vlog,维基百科显示该词汇为Luuk Bouwman于2002年创造。博客(Blog)是web(网页) + log(记录)的缩写,全称weblog。而微录(vlog)是video(视频)+log(记录)的缩写,全称videolog。可以看出,博客英文含义中,并没有博或客的含义,博客是采用了音译(transliteration)。
音译(transliteration)是常用的英语翻译技巧,比如沙发(sofa)咖啡(coffee)可乐(cola)博客(Blog),其中文汉字含义与英文原文含义并不直接对应,但是发音容易联想到英文发音。这种翻译技巧主要用于含义难以表达的词汇,vlog诞生18年一直没有好的中文品牌,主要也是原文含义难以表达。而微录采用的是音意译,取声母V和L,发音没有脱离vlog发音习惯,含义同样可以联想到视频记录。
在国外,录制微录的人被称为vlogger。在英语单词结尾加er可以表示某种人,这种造词法类似的还有司机driver(drive+er),经理manager(mange+er)。考虑到中国市场环境,中国的法定语言为普通话,本科生5000万左右,Vlog这样的英文词汇对于大多数用户无法理解记忆传播,更何况vlogger这样对专业人都比较复杂的词汇。为了方便大众理解传播,微录品牌创造了微录主这一独特词汇,用于表达录制微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