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啓濬

萬曆二十年進士,授寶慶府杭州府推官,后擔任戶部主事吏部考功員外郎郎中。之後擔任太仆寺卿[1],后晉升為刑部左侍郎,當時並無人擔任刑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所以啟濬兼理兩官之事。當時禮部尚書溫體仁因為私怨彈劾浙黨,司法官員沒人敢去寫判決書,啟濬自告奮勇,寫得公公正正,折服了溫體仁。

丁啟濬,又名丁啟浚亨文哲初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崇禎年間,皇帝整治閹黨,啟濬因為周起元周順昌等十三位大臣被太監李實陷害枉死,彈劾李實,並認為應該將李實斬首。而後溫體仁拜相,啟濬只好告病回家,年六十八。追贈刑部尚書[2]

臺灣民間信仰中,被尊為丁府八千歲雲嘉地區多有奉祀。相傳曾在雲林口湖下崙弭平瘟疫,因此鄉民建造下崙福安宮加以奉祀。[3]

參考

  1. . 徐本章.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2. 《晋江县志》(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志名臣之二):丁启濬,字亨文。万历壬辰进士,历宝庆、杭州二府推官,莅事精详。入为户部主事,转吏部文选,迁考功员外。门绝苞苴,澄叙无爽。假归省母。起文选司郎中,未行。丁内艰,服除,补原官,擢翰林院,提督四译馆太常少卿,调南太仆少卿。未几,告归。崇祯初,为太仆正卿,晋刑部右侍郎,转左。时刑部、都察院二正卿俱缺,兼理二篆。有礼部尚书温体仁,挟私憾讦奏浙闱事。朝命鞫治,御史郎署无敢作爰书者,启濬抉摘其原,凛如秋霜,体仁无以难也。时方治魏、崔党,启濬劾织造太监李实,以一疏杀周起元、周顺昌等十三人,宜拟大辟。适温体仁入相,遂谢病归。年六十八卒。赠刑部尚书,赐祭葬荫子,所著有《平圃文集、诗集》行于世。
  3. 雲林下崙福安宮 丁府八千歲履現神蹟
官衔
前任:
王莅
明朝杭州府推官
1601年
繼任:
胡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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