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公安局,是负责上海市内公共安全、交通秩序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接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设有27个内设机构,机关办公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1]。在上海家喻户晓的警察形象刑警803系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昵称,属于上海公安的刑事重案组。
主要领导 | |
局长 | 舒庆 副总警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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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组织上级机构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公安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公安局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128号 |
特服热线 | +86 (0)21 110 |
官方外网首页 | 上海市公安局 |
机构沿革 | |
1913–1927 | 淞沪警察厅 |
1927–1930 | 上海特别市公安局 |
1930–1937 | 上海市公安局 |
1937–1949 | 上海市警察局 |
1949– | 上海市公安局 |
沿革
1911年辛亥革命后,上海巡警总局改称民政总局,下设南市警务公所和闸北警务公所。
1913年5月,上海商埠巡警局、闸北巡警局合组而成成立江苏淞沪警察厅,1914年1月,督办淞沪水陆警察署成立,萨镇冰任督办,淞沪警察厅分为沪南、闸北两个分厅。同年7月,督办淞沪水陆警察署撤销,裁撤分厅,又组为淞沪警察厅。
1927年上海特别市成立后,淞沪警察厅改组成立上海特别市公安局,厅长沈毓麟改任公安局长。[2]
1930年调整为上海市公安局,1937年又改称上海市警察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设置上海市公安局。
职责
上海市公安局对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消防、边防、监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水上治安、人口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有,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
-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1]
机构设置
- 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市局直属单位
破获重大案件
恶性刑事案件
经济案件
- “快鹿系”集资诈骗案,案发于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查办。2018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非法集资数额达400亿,投资人实际损失过百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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