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供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供体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组织、面向政府官员或特殊人士提供特定物品供给的体制。被认为是起源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中央政府正式施行,并维持至今。

历史

1941年,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任弼时,仿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严格的等级供给制。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后的1950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安部在北京建立香山农场(今称巨山农场)。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管理,为高级干部提供农产品特供,建立起中央首长食品特供制[1]。1960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布齐燕铭撰写的《关于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问题的报告》,建立全国统一的,面向高级干部的特供体制。[2]此后,在中国社会长期物资缺乏,普通民众食品和日用品短缺的背景下,特供范围扩大,涉及的有烟草服装等。为毛泽东个人特供的物品中,有著名的主席瓷[3][4]1989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要求取消特供食品,与其它要求一样,至今仍未落实。作家趙麗華表示,取消特供食品才能根治中国食品安全問題。[5]

关联条目

参考文献

  1. . 半岛网-城市信报——据《新晚报》. 半岛网报纸数字网. 2011-09-19 [2015-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5) (中文(简体)‎).
  2. 中共中央. .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三册. 1960年11月9日 [2017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3月14日).
  3. 張東. . 《中國人權雙週刊》. No. 第52期. 2011年5月19日 [2017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9月16日).
  4. . 《法制博覽》. No. 第11期. 2011年 [2017-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7).
  5. . 國際先驅導報. 2011年7月11日 [2017-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