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
京西宾馆全景
又名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
日期2014年10月20日 (2014-10-20) — 10月23日
地点 中国北京市京西宾馆
主持人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
参与者中共中央委员:199人
中共中央候补委员:164人

背景

7月29日,在习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决定,今年10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全会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1]。在同一天,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对周永康立案审查情况的通报》[2]。在9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确定四中全会的具体时间为10月20日至23日。

会议成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3]

新制度

人事决定

参考文献

  1. . 中新网. 2014-07-29 [2019-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1).
  2. . 人民网. 2014-07-26 [2019-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6).
  3. . 中新网. 2014-10-23 [2019-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9).
  4. . 中国经济网. 2014-10-23 [2019-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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