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英語:,簡稱DI),是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給無法取得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或旅行證件的香港居民的旅行證件。申請人主要是從中國內地持單程證來港而未取得香港居留權的人士,也有部分申請人為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是中國公民的非華裔人士,入境事務處在2015年共簽發了47,207本簽證身份書。[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首次簽發1979年11月15日[1]
簽發機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
证件类型旅行證件
用途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
签发对象不合資格申請任何護照的香港居民
有效期7年
費用HK$285元/本(44頁版)
HK$370元/本(92頁版)

歷史

1979年11月15日,人民入境事務處開始簽發簽證身份書給中國新移民使用,以取代以前由非官方機構發出的「身份陳述書」[3]。1991年10月7日起,居港未滿一年的中國新移民可申請簽證身份書[4]

截至香港主權移交前,簽證身份書與身份證明書都是由人民入境事務處簽發給沒有資格申領英國屬土公民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又未持有由其他國家發出護照的人士,供他們作為國際旅遊的證件,但兩者的分別是,簽證身份書的使用者是未連續合法居港滿7年而未有香港居留權,香港身份證明書的持有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未歸化英國屬土公民

香港主權移交後,由於香港身份證明書的持有人應當同時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大部分都符合資格申領香港特區護照,香港身份證明書因此自1997年7月1日起不再簽發。簽證身份書仍有須要繼續簽發,主要供未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又或是非中國籍,不能申請香港特區護照的人士,如他們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旅行證件,可申領簽證身份書作國際旅遊證件。

2007年2月5日,入境事務處开始簽發香港特區電子護照同時也開始簽發電子簽證身份書,所用技術與特區電子護照相同,都藏有非接觸式芯片以及激光防偽技術。[5]

2019年5月14日,隨第四代香港特區護照開始簽發新版(最新版本)簽證身份書,與特區護照一樣依然延續國際民航組織的電子旅行證件標準嵌入非接觸式芯片,同時再加入最少8 項新的防偽特徵,其他樣式改變同特區護照。[6]

1997年首版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個人資料頁

申請資格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签证身份书:

  • 已獲准在香港有逗留期限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
  • 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但無法取得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人士;
  • 已取得香港居留權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無法取得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以外[7]任何國家的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人士。

簽證待遇

香港簽證身份書與香港特區護照不同,簽證身份書並沒有免簽證待遇,簽證身份書持有人前往外國須要預先辦理簽證,簽證身份書主要是作為申請外國簽證的證件,但有个别国家并不承认签证身份书作为旅游证件,如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不承認香港簽證身份書為旅遊證件,不能使用該證件申辦簽證[8]

相關條目

  • 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參考來源

  1. . news.gov.hk. 2003-08-27 [201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6).
  2. . 入境事務處. [201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6).
  3. . 大公報. 1979-11-15: 4.
  4. . 大公報. 1991-10-05: 8.
  5. . 香港政府新闻处. 2007-01-23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6. . 香港入境事務處. 2019-05-09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6).
  7. . on.cc東網. 2021-01-29 [2021-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中文(繁體)‎).
  8. . 香港貿發局. 2016-11-07 [201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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