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一級行政區列表
截至1934年1月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政權終結前,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下轄4省、2特别市,共6個一級行政區。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由國民革命軍第十九路軍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1月22日發動反對蔣中正的閩變建立,下轄4省、2特别市,共6個一級行政區,並定都福州,名義上共下轄64縣。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21日下午,蒋率領的讨逆军占领漳州,存在仅58天的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覆滅,其行政區劃全數取消建置。
歷史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月5日,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淞沪停战协定》,同意把十九路軍调离上海。5月21日,十九路军奉命撤离上海,入闽“剿共”,惟十九路军在闽西北“剿共”时,屡遭重创。十九路军领导人蔡廷锴、蒋光鼐遂認為“剿共”毫无出路,要抗日就必须联共反蒋。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9月,十九路军派代表陈公培等五人到苏区,与中国共产党联系共同反蒋抗日。随后彭德怀写信给蔡廷锴,对十九路军响应中共“共同抗日三条件”并與红军合作表示欢迎。10月,十九路军全权代表徐名鸿到瑞金与中共首脑会晤,双方代表於26日签订《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11月20日,十九路军领导人在福州南校场(今五一广场)集会,发表《人民权利宣言》,主张推翻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人民革命政府,保障人民权利,实行农工解放,並在会后举行反蒋大游行。2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成立,李济深被推选为主席,决定以上红下蓝嵌五角黄星为国旗,定都福州,宣布将福建划分为闽海省、延建省、兴泉省、龙汀省四省及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史称“福建事变”或“閩變”。[1]
12月12日,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中央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陳铭樞提出劃分福建為四省、兩個特別市的審查案,劃分原則為按天然界限劃分、不違背地理。四省初定為閩海省、閩上省、泉海省、龍漳省,後來作出了一些改動。翌日,人民革命政府第12次會議的議決案第五項、第六項正式劃分命名四省,並公佈正副省長名單和轄屬縣份[2]。“閩變”后,蒋中正任“讨逆军”总司令,调集海、陆、空三军10万余人围攻福建。由于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在福州外围战事失利的情况下,新政府决定放弃设在福州的首都,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月13日迁都漳州。1月21日下午,蒋军占领漳州,存在仅58天的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覆滅,“闽变”失败[1]。福建省政府也於同年成立[3]。
列表
註:本章節表列之所有資訊,如無注明,則全數來自《檔案與史學》1998年第6期中鄭澄桂所著的〈一九三三年福建事變若干史事徵考〉,以及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卢美松主編、由福建省地圖出版社於2004年出版的《福建省歷史地圖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