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中華民國)
福建省(闽南语:、閩東語:、莆仙語:),簡稱「閩」,為中華民國已虛級化的省份,目前實際管轄有金門縣(金門島、烈嶼及烏坵等)與連江縣(馬祖列島、莒光及東引等),緣此其常被稱為「金馬地區」。中華民國行政院亦設有金馬聯合服務中心管轄當地政務。
福建省 Fukien Province,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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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已虛級化) | |||
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居北)、金門(居南)兩縣及烏坵鄉(居中)的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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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 | |||
簡稱 | 閩 | ||
設立年份 | 1912年 | ||
區劃 | 2縣 | ||
地方語言 | 閩南語泉州話金門話、閩東語福州話馬祖話、莆仙語莆田話烏坵話 | ||
政府 | |||
– 政府主席 | 首任:楊樹莊 末任:張景森(福建省政府主席列表) | ||
– 行政機關 | 福建省政府(1927-2018) | ||
總面積 | 180.4560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總數 | 153,839人(2021年1月) | ||
– 密度 | 852.50人/平方公里 | ||
時區 | 國家標準時間(UTC+8) | ||
戶政資料代碼 | 09000、09000000 | ||
毗鄰省市 | 隔海與臺灣省、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相鄰(未實際管治的大陸地區省份不列) | ||
中華民國福建省原繼承清朝福建省疆域。第二次国共内战后期,中華民國國軍敗於解放軍。鑒於形勢,福建省政府自1949年8月隨國軍從福州市遷駐金門。韓戰爆發後,解放軍曾多次進攻該地而未捷,而國軍亦無力反攻。進而形成福建由兩政治實體割據一方的格局。福建省成為唯一兩岸分治的省份,概念上為「大陸福建」與「金馬福建」,前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質統治,設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後者由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已虛級化的福建省政府。金馬地區是中華民國政府作為在中國大陸擁有主權的意義與象徵,早期臺灣本島尚未設立直轄市時,政府用語中將臺澎金馬稱作「臺閩地區」,即示為實質統治之臺灣與福建二省之地區。在台湾独立的政治展望中,关于金馬地區的前途,则产生了金馬放棄論。
1956年7月因為實施戰地軍政指揮,福建省政府精簡化並遷至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終止,1996年1月15日遷回金門辦公,省政府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且不設省議會。2018年底,行政院宣佈省級機關去任務化,原福建省政府所有行政組織與業務由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承接。[1][2]福建省政府去任務化後已經無任何行政組織或實體辦公場所,實質上解散,僅保留省府名稱和省主席職稱。
由於金門西距廈門島不到10公里,而東距臺灣島則有277公里。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於2001年元旦起實施金馬小三通,金馬地區開始展開與大陸小規模的通商、通航和通郵。自2018年起中國大陸向金門供水。
歷史沿革
福建歷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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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福建 昙石山文化 七閩 · 古閩人 · 閩越人 | ||||||||
閩越 334 BC – 111 BC 秦 闽中郡 222 BC – 209 BC | ||||||||
兩漢 扬州刺史部 會稽郡 | ||||||||
孙吴 扬州 會稽郡 会稽南部都尉 建安郡 | ||||||||
六朝 扬州 江州 闽州(陈宝应政权) 557 – 564 丰州 建安郡 晉安郡 南安郡 | ||||||||
隋唐 江南道 岭南道 江南东道 福州 建州 泉州 漳州 汀州 临汀郡 福建观察使 威武军(王氏政权) 893 – 909 | ||||||||
闽 909 – 945 殷 943 – 945 威武军(李仁达政权) 945 – 947 清源軍 949 – 978 南唐 永安军 945 – 956 忠义军 956 – 976 吴越 威武军 947 – 951,977 – 978 彰武军 951 – 977 | ||||||||
兩宋 福建路 985 – 1278 福州 建州 泉州 漳州 汀州 南劍州 邵武軍 興化軍 建寧府 福安府 兴安州 | ||||||||
元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福建道宣慰司 福建等处行中书省 兴化分省 泉州分省 泉州行中书省 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 亦思巴奚政权 1357 – 1366 | ||||||||
明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1376 – 1646 南明 隆武政权 1645 – 1646 明郑政权 1646 – 1680 | ||||||||
清 福建省 1647 – 1911 耿精忠政权 1674 – 1676 厦门英租界 1852 – 1930 鼓浪屿公共租界 1902 – 1943 | ||||||||
中華民國 福建省 1912至今 闽南护法区 1918 – 192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福建省 1932 – 1935 闽浙赣省 1932 – 1935 闽西特区 中華共和國 1933 – 1934 福州特别市 厦门特别市 闽海省 兴泉省 龙汀省 延建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福建省 1949至今 |
民國初年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福建新軍第10鎮統制孫道仁、第20協協統許崇智於九月十九日(西曆11月9日)起義,控制福州,殺福州將軍樸壽、閩浙總督松壽自盡。二十一日(西曆11月11日)成立福建都督府。二十三日(西曆11月13日),革命軍授予孫道仁「中華民國軍政府閩都督之印」,總理全省軍事和政務[3]。民國2年(1913年)7月,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討袁行動,孫道仁和許崇智於7月19日通電宣佈福建獨立。在蘇、川等地討袁失敗後,孫道仁於8月9日通電宣佈取消福建獨立。北洋軍將領李厚基帶兵入閩,任福建鎮守使。
袁世凱死後,福建省先後為皖系、直系軍閥的勢力範圍。民國6年(1917年),孫中山率革命黨人南下廣州,建立護法軍政府,組織護法軍討伐段祺瑞北洋政府。先後在湖南、湖北、四川、廣東、福建等地進行護法戰爭。1918年,陈炯明率援闽粤军在闽南建立了闽南护法区。
反共軍事行動與福建事變
民國18年(1929年)初,江西省主席朱培德以3個旅兵力,企圖圍殲中共紅四軍於贛南地區。此時,閩西及閩南的國軍大部,正在廣東潮汕地區同粵軍與中共地方紅軍作戰,閩西守備力量薄弱。中共紅四軍為避敵鋒芒,決定挺進閩西,佔領長汀後,分兵龍巖、永定、上杭、連城、武平等縣,建立起閩西革命根據地。
自民國19年(1930年)起,國民政府先後發動對位於江西、福建等省份的中共「革命根據地」實行五次軍事圍剿。
民國22年(1933年)11月20日,十九路軍將領陳銘樞、蔡廷鍇等人,聯合其他反蔣勢力,發動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福州成為臨時首都。蔣中正以大軍鎮壓。由於福建事變未取得其他勢力支持,十九路軍內亦有反對意見,在兩方實力懸殊下終告失敗。最後十九路軍主力被國民政府軍擊破。
民國23年(1934年)冬,中共中央紅軍突圍「長征」後,國民政府集中了16個師約20萬兵力,向福建各地殘餘蘇區據點進行「清剿」的軍事行動。在當地的中共紅軍和遊擊隊(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土共」),也對國軍進行了三年反「清剿」的遊擊作戰。直至民國26年(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再次合作,福建的紅軍遊擊隊才被國民政府改編為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四軍(簡稱新四軍)第2、第3支隊和軍部特務營[4]。
抗日戰爭
抗日戰爭期間,因日軍與國軍在長江流域對峙,在福建地區抽不出足夠的兵力來進行佔領,僅在福建沿海部分地區的港口及腹地進行小規模作戰,民國27年(1938年)春,為配合進攻武漢,日軍決定佔領廈門和廣州,企圖遮斷國際對中國的供應線。5月,福州、廈門先後失守,福建省政府內遷永安。抗戰勝利後遷回舊治。
國共內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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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共產黨準備武裝在各地開展遊擊戰爭。福建當局設立閩東、閩南、閩西、閩北、閩中五個綏靖區,部署保安團等部隊對中共革命根據地和遊擊區進行軍事攻勢。福建各地中共組織和遊擊隊,繼續採取分散隱蔽的方式與國軍周旋。之後,趁著國民政府集中兵力進攻東北、華北的中共佔據區,福建兵力空虛之機,組織群眾運動,擴大遊擊戰爭,企圖動搖國民政府在福建的統治根基。
民國36年(1947年),中共閩浙贛區委領導人和武裝力量分赴福建各地開展遊擊戰,並發動反抽丁、抗徵糧和打穀倉等群眾運動。並於6月18日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總隊」(簡稱粵東支隊)。共軍日漸活躍,地方治安不復平靜。民國37年(1948年)1月底 國民政府在廣東口成立「閩粵邊區剿匪總指揮部」,以涂思宗為總指揮。將福建的武平、上杭、龍巖、永定、平和列為「匪區」。因應勘亂時期剿共需要,於2月實施戰時體制,恢復福建省保安司令部。8月至9月,集中3個保安團,在各縣地方保安隊等配合下,對中共據點實行大規模的掃蕩[5]。
民國38年(1949年)4月,解放軍在渡江戰役勝利後,乘勝南下,國軍兵敗如山倒。第三野戰軍佔領上海後,向東南沿海進軍,中共閩浙贛省委和閩粵贛邊區委隨即領導福建各地遊擊隊,全力配合和支援南下野戰軍。8月,福建省政府隨中華民國國軍由福州市遷駐金門縣。8月17日解放軍第三野戰軍第十兵團司令葉飛攻佔福建省省會福州,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和福建軍區。在福州等地基本穩定下來後,於8月31日攻克晉江(今泉州);9月16日攻克平潭,殲滅國軍第73軍大部;9月25日攻克龍溪(今漳州);10月10日渡海攻佔大嶝島和小嶝島,殲滅國軍三個多團;10月17日渡海攻佔廈門,殲滅國軍2萬7千人,並準備對廈門外海的金門島進行作戰。10月25日解放軍發動金門戰役,國軍擊退進攻的解放軍。解放軍的渡海作戰受挫,為台灣爭取到調養生息的空間。福建省政府自10月由軍方全面接管,軍方全面接管沿海島嶼。實行軍管制度,停止金門、東山及馬祖的縣制,各設民政處管轄地方行政。為了行政需要,於明年(1950年)3月首先成立金門及馬祖兩軍管區行政公署,代理原來的金門、連江、長樂、羅源、莆田等五縣實際轄區之政務。
金門戰役之後,解放軍受限於海空軍力量不足,在東南沿海島嶼的戰事中,大體處於守勢。民國39年(1950年)初,解放軍準備再進攻金門。為孤立金門守軍,造成再戰金門的有利態勢,命解放軍將領周志堅率31軍並指揮32軍94師和炮兵14團3營,進攻東山島。5月初,國軍發現31軍將進攻東山島,立即從東山撤軍[6]。6月韓戰爆發後,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擊敗北韓,大舉越過三八線,進抵鴨綠江畔。中共中央軍委暫停攻台計劃,將主力部隊調往朝鮮,與美軍對峙。美國開始認識到台灣戰略地位的重要性,將台灣重新納入防禦體系,並派遺美國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中華民國國軍取得大量美援,借機加緊在沿海島嶼進行游擊戰。民國41年(1952年)10月,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胡璉派遣第75師,以優勢兵力於15日攻下南日島,殲滅解放軍1300人,隨後國軍悉數撤離該島。民國42年(1953年)7月16日,韓戰停戰協定簽署前,胡璉率1萬多名國軍,對位於福建和廣東二省交界處的東山島發起了登陸進攻作戰。解放軍擊敗國軍,取得東山島戰役的勝利。戰役後,蔣中正不再派出成編製的部隊反攻大陸,反攻大陸軍事作戰行動至此告終[7]。
實施戰地政務
民國44年(1955年)1月20日,福建省政府於金門正式恢復建制,並於馬祖設立閩東北行政公署,管轄連江、長樂、羅源3縣之政務。7月,閩東北行政公署改制為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45年(1956年)7月16日,國防部為適應戰時需要,統一戰地軍政指揮,實施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令省政府移駐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辦公,並予以虛級化,負責研究有關「收復福建地區之重建計劃方案及對大陸福建地區廣播、閩僑聯繫、人才儲備與不屬戰地政務之一般省政工作」[8],同時撤銷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並將莆田縣屬烏坵暫歸金門縣管轄,羅源縣所屬東引島、西引島及長樂縣所屬東莒島、西莒島等島劃歸連江縣管轄。
民國47年(1958年)8月23日,共軍對駐守金門之國軍發動榴彈炮突擊,共射擊47.5萬發砲彈,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金防部)司令陸軍上將胡璉要求國軍死守金門,並得到美國海軍護航,維持金門補給線。其後中華民國陸軍獲得八吋口徑榴彈砲,反擊位於廈門的解放軍。後來中共放棄封鎖,宣佈改採「單打雙不打」的方針,逐漸減少攻勢。期間除民國54年(1965年)間偶發的東引海戰、東山海戰和烏坵海戰之外,兩岸海空軍不斷有零星交手。
民國68年(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國防部長徐向前發表聲明,停止從民國47年(1958年)開始對大金門、小金門、大膽、二膽等島嶼炮擊,國共內戰大規模軍事衝突告一段落。
民國73年(1984年)6月27日上午,駐守金門離島草嶼的中華民國陸軍步兵第三一九師第九五五旅第五營第三連為了抓陸軍步兵第三一九師第九五五旅第一營第二連逃逸士兵莊輝亮,於是開砲射擊,結果沒擊中該士兵反而擊中共軍最前沿的炮陣地角嶼一百餘發榴炮與迫炮,造成共軍1死2傷;而共軍還擊也造成國軍1死。但不到一小時,雙方又同時停戰。此次是兩岸間最後一次炮戰。事後中華民國國防部宣稱炮擊原因是「反擊大陸水鬼(蛙人)的滲透」,以掩飾實情[9]。
民國76年(1987年)3月7日至8日,陸軍步兵第一五八師第四七二旅於小金門東崗海灘屠殺19名迷航而無武裝的越南難民後毀證滅跡,釀成三七事件﹝東崗慘案﹞[10]。
民國76年(1987年)7月臺灣地區解嚴後,基於軍事考量,金馬地區仍實施戒嚴。同年8月21日3位金馬青年翁明志、王長明、陳振堅到福建省政府前靜坐抗議,揭開了金馬反戒嚴運動的序幕。經歷長期的陳情與抗爭,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安全及輔導條例》公布施行,國防部終止金馬地區戰地政務,解除了金馬實施長達43年的戒嚴令[11]。
撤銷戰地政務以後
- 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終止,實施地方自治,金門、連江縣回歸民主憲政。派任原國防部指派的金門縣長陳水在、連江縣長曹常順為金門縣長、連江縣長,並將原來兩縣的諮詢代表會,改為臨時縣議會,代表會長、副會長改為議長、副議長,諮詢代表改為臨時縣議會議員。
- 民國82年(1993年),金門縣長、連江縣長也陸續恢復民選。12月,舉行金門縣、連江縣第一屆民選縣長選舉。
- 民國84年(1995年)1月,舉行金門縣、連江縣第一屆民選縣議員選舉。10月18日,成立「金門國家公園」,成為中華民國第六座國家公園。
- 民國85年(1996年)1月15日,省政府奉中央政府命令,從臺灣省臺北縣新店市(今新北市新店區)遷回金門辦公。
- 民國87年(1998年),中華民國政府全面進行省虛級化,福建省政府於法制上成為諮詢機關,不再具有地方政府的政治實權。
- 民國93年(2004年)2月3日,啟動金門-廈門航海線,開始「小三通」。
- 民國96年(2007年)5月21日,省政府原任主席顏忠誠於5月20日隨蘇貞昌內閣總辭後,新任行政院長張俊雄停止任命福建省主席及省府委員,只由省府第一組組長楊誠璽暫時代理,向精省、政府架構精簡化的方向努力。11月21日,任命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由中央政府官員兼任主席成現行模式,而省府之運作增設專任秘書長負責。
- 民國101年(2012年)7月7日,連江縣當地舉行是否開放博弈的公民投票,結果為通過。
- 民國102年(2013年)9月6日,中華民國國防部擬定於明年6月將國軍撤守大、二膽,移交金門縣政府管理發展觀光的需求,由警政署及海巡署負責治安與守備任務。但有關立委表態反對,認為為了開放島上觀光將國軍全數撤走,「這個政治效應、政治意涵很強」,不贊成全撤。在立委力爭下,國防部決定繼續派兵駐守。[12]
- 民國106年(2017年)1月17日,行政院設立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服務金門縣、連江縣二縣。
- 民國108年(2019年)1月1日,福建省政府實質上裁撤,不再編列員額與預算[13][14][15],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承接原福建省政府所有員額與業務。[16]
地理
行政區劃
道制
清代道級行政區,設有道員理政,在辛亥革命民國成立後就廢除了,但在民國2年(1913年)2月12日再次恢復了道級行政區,全省劃分為「東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並任命了觀察使擔任各道行政長官。民國3年(1914年)5月以原轄區改名為「閩海道」(閩東)、「廈門道」(閩南)、「汀漳道」(閩西)、「建安道」(閩北),觀察使並改名為「道尹」。至民國16年(1927年)國民革命軍進駐福建後,道級行政區才正式廢除,實行省、縣二級制。
- 閩海道
- 民國2年(1913年)2月置東路道,觀察使駐閩侯縣(今福州市區),轄閩侯、古田、屏南、閩清、長樂、連江、羅源、永泰、福清、霞浦、福鼎、寧德、壽寧、福安等14縣。民國3年(1914年)5月改名。道尹駐閩侯縣,為繁要缺,一等。後增領平潭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 廈門道
- 民國2年(1913年)2月置南路道,民國3年(1914年)改名。道尹駐思明縣(今廈門市),為繁要缺,一等。轄莆田、仙游、思明、晉江、南安、惠安、安溪、同安、永春,德化、大田等11縣。民國10年(1921年)10月增領金門縣。民國16年(1927年)廢。
行政督察區
民國23年(1934年)7月,奉軍事委員長南營行營令,實行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制度,將全省劃分為10個行政督察區公署。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併為7區。民國29年(1940年)9月,對各區轄縣、駐地有所調整。民國30年(1941年)5月,改劃為8區,轄縣有所調整。民國34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擬定重新劃為7區。10月增設第九區。民國36年(1947年),全省再調整為7個行政督察區。
- 福建省政府直轄
- 民國23年(1934年)7月時,福建省直轄福州市,周邊的長樂、閩侯、福清、連江、羅源、永泰、平潭7縣設立「第一行政督察區」,專署駐長樂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永泰縣劃入第二區(新),原第二區(舊)的福安、寧德、福鼎、霞浦4縣來隸,專署駐地不變。同年,廢思明縣,設廈門市,由福建省直轄。民國28年(1939年)7月,第三區的壽寧縣來隸。民國30年(1941年)5月,霞浦、寧德、福安、福鼎、壽寧5縣劃入第八區,第二區的永泰、閩清2縣及第三區古田縣來隸,轄縣減為9縣。民國32年(1943年)10月,閩侯縣改名為林森縣。民國35年(1946年)3月,第一區公署移駐林森縣,6月移遷長樂縣。民國36年(1947年)裁撤,原轄林森、閩清、永泰、長樂、福清、連江、平潭、羅源8縣由省政府直轄,古田縣移屬第二區。民國末領福州、廈門2市及林森、閩清、永泰、長樂、福清、連江、平潭、羅源8縣。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二行政督察區」專署駐福安縣,轄福安、寧德、福鼎、霞浦、壽寧、屏南6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撤銷,福安、寧德、福鼎、霞浦4縣劃入第一區,屏南2縣劃入第二區(新),壽寧縣劃入第三區(新)。
- 民國30年(1941年)5月,以第一區的霞浦、寧德、福安、福鼎、壽寧5縣與周墩、柘洋2特種區,及第三區的屏南縣組建「第八行政督察區」,專署駐福安縣。民國34年(1945年)2月改周墩特種區為周寧縣,8月改柘洋特種區為柘榮縣。民國36年(1947年)改稱「第一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不變,屏南縣移屬第二區。民國末領霞浦、寧德、福安、福鼎、壽、周寧、柘榮7縣。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三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南平縣,轄南平、沙、尤溪、閩清、古田5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稱「第二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南平縣,增領原第一區的永泰縣、原第二區的屏南縣、原第八區的永安縣及原第九區的將樂、順昌2縣,轄縣增為10縣。民國29年(1940年)6月增領三元縣;9月,古田、屏南2縣劃入第三區,永安縣劃入第七區,第七區的建寧、泰寧2縣來隸,轄10縣。民國30年(1941年)5月,永泰、閩清2縣劃入第一區,轄縣減為8縣。民國35年(1946年)1月三元縣劃入第九區。民國36年(1947年),原第一區古田縣及原第八區屏南縣來隸。民國末領南平、尤溪、沙、順昌、將樂、建寧、泰寧、古田、屏南9縣。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十行政督察區」,專署駐浦城縣,轄浦城、建甌、建陽、崇安、松溪、政和6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稱「第三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不變,增領原第九區的邵武縣及原第二區的壽寧縣,為8縣。民國28年(1939年)7月,壽寧縣改隸第一區。民國29年(1940年)6月增領水吉縣;9月,專署移駐建陽縣,原第二區的古田、屏南2縣來隸,轄縣為10縣。民國30年(1941年)5月,古田縣劃入第一區,屏南縣劃入第八區。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四行政督察區」及「第五行政督察區」,第四區專署駐仙游縣,轄仙游、永春、德化、大田、惠安、莆田6縣,第五區專署駐同安縣,轄同安、晉江、南安、金門、安溪5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兩區合併仍設「第四行政督察區」,原第四區的大田縣劃入第七區(原第六),專署駐同安縣,轄同安、莆田、仙游、惠安、晉江、南安、安溪、金門、永春、德化10縣。民國28年(1939年)7月專署遷駐永春縣。民國30年(1941年)5月,德化縣劃入第六區,民國34年(1945年)7月復歸,10月劃入第九區。民國36年(1947年),專署移駐晉江縣。民國末領晉江、莆田、仙游、南安、同安、永春、惠安、安溪、金門9縣。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六行政督察區」,專署駐漳浦縣,轄漳浦、詔安、南靖、平和、龍溪、長泰、海澄、東山、雲霄9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稱「第五行政督察區」,轄縣不變。民國29年(1940年)9月駐地移駐龍溪縣,轄縣不變。民國34年(1945年)4月,專署移駐平和縣;10月,南靖、平和2縣改隸第六區。民國36年(1947年)原第六區的南靖、平和、華安3縣來隸,專署移駐龍溪縣。民國末領龍溪、雲霄、漳浦、詔安、海澄、長泰、東山、南靖、平和、華安10縣。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民國34年(1945年)10月,以第二區的三元縣,第四區的德化縣,第六區的寧洋、大田、永安3縣,第七區的明溪、清流2縣組建「第九行政督察區」,民國35年(1946年)1月16日成立專署,駐永安縣。民國36年(1947年)改稱「第六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不變,原第七區的寧化縣來隸。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七行政督察區」,專署駐龍岩縣,轄龍岩、永定、上杭、武平、漳平、寧洋、華安7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稱「第六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不變,武平縣劃入第七區,原第四區的大田縣來隸,轄縣仍為7縣。民國29年(1940年)9月,上杭縣劃入第七區,第二區永安縣來隸。民國30年(1941年)5月,第四區德化縣來隸,民國34年(1945年)7月復歸第四區。10月寧洋、大田、永安3縣劃入第九區,第五區的南靖、平和2縣來隸,轄縣減為6縣。民國36年(1947年)改稱「第七行政督察區」,南靖、平和、華安3縣劃入第五區(新),原第七區的長汀、連城、武平、上杭4縣來隸。
- 第八行政督察區(已裁撤)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八行政督察區」,專署駐長汀縣,轄長汀、永安、連城、寧化、清流、明溪6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改稱「第七行政督察區」,專署駐地不變,永安縣劃入第四區(新),原第七區的武平縣及原第九區的建寧、泰寧2縣來隸,轄縣增為8縣。民國29年(1940年)9月,建寧、泰寧2縣劃入第二區,第六區的上杭縣來隸,轄縣減為7縣。民國34年(1945年)10月明溪、清流2縣劃入第九區,轄縣減為5縣。民國36年(1947年)撤銷,長汀、連城、武平、上杭4縣劃入第七區,寧化縣劃入第六區。
- 第九行政督察區(已裁撤)
- 民國23年(1934年)7月設立「第九行政督察區」,專署駐邵武縣,轄邵武、將樂、順昌、建寧、泰寧5縣。民國24年(1935年)10月撤銷,分別劃入新的第二區、第三區及第七區。
國共戰爭末期,福建省的大部份區域被中共佔領,僅實際管轄福建沿海的部份島嶼。各行政督察區均因其專員公署潰散而消亡。民國38年(1949年)8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於福州市成立;9月,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行政區劃通令,全省劃分為福州、廈門2地級市及8專區。次年3月,8個專區依次更名為閩侯(原福建省政府直轄區)、福安(原第一區)、南平(原第二區)、建甌(原第三區,同年改稱建陽)、泉州(原第四區,同年改稱晉江)、漳州(原第五區,同年改稱龍溪)、永安(原第六區)、龍岩(原第七區)。
縣級行政區
清代福建省在宣統三年(1911年)時,分為9府、2直隸州,下轄1廳、58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州、廳建制,一律改縣[17],計61縣。民國22年(1933年),十九路軍在福州發動「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為首都,將福建劃為閩海、延平、興泉、龍汀4省和福州、廈門2特別市,轄64縣。行政區劃詳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一級行政區列表。民國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時仍轄1市64縣。民國24年(1935年)置廈門市。民國27年(1938年),全省行政區劃為7行政督察區、1市、62縣、7特種區。民國30年(1941年)福州被日軍攻克,第一區專署遷往永安。民國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區劃為8行政督察區、2市、64縣、2特種區。民國34年(1945年)省政府遷回福州。民國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區劃調整為9行政督察區、2市、66縣。民國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區劃為7行政督察區、67縣、2市、10市轄區、899鄉(鎮)。至民國38年(1949年)時未變。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福建省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福建省 | |||||||
---|---|---|---|---|---|---|---|
行政督察區 | 專署駐地 | 代碼 | 縣等級 | 縣市局 | 駐地(2020年6月) | 北洋時期 | 沿革 |
省政府直轄 | 09001 | 不適用 | 福州市 | 鼓樓區(今福州市鼓樓區) | (閩海道) | 民國22年(1933年)5月析閩侯縣城區置[18],旋因福建事變而未能實施,於民國23年(1934年)7月裁撤[19]。民國31年(1942年)4月1日省政府令設立福州市政籌備處。民國35年(1946年)1月復析林森縣城廂區置。轄鼓樓、大根、小橋、台江、倉山等5區。 | |
09019 | 不適用 | 廈門市 | 思明區(今廈門市思明區) | 廈門道 (駐地) | 清代為泉州府思明縣轄地,民國元年(1912年)4月15日,福建省政務院批准析同安縣嘉禾里(廈門島)和翔風里的金門、大小嶝及附屬各島置思明縣。縣名源於清初鄭成功在此抗清,將「中左所」改名為「思明州」以明志。民國16年(1927年)海軍管理時,曾有設市之動議,但未實現[20]。民國22年(1933年),福建省政府擬設思明市;5月,行政院令准析思明縣置廈門市[21],設市政籌備處。「中華共和國」期間,曾設立廈門市政府。民國23年(1934年)4月,廢市政籌備處,改設廈門特種公安局,管轄區域內一切行政,實為變相的市政府[22]。民國24年(1935年)2月行政院再次准令設市,同時廢思明縣;4月1日,廈門市政府正式成立。民國34年(1945年)全市劃分為廈西、廈南、廈港、禾山、鼓浪嶼等5區。 | ||
09002 | 一等 | 林森縣 | 治福州城(今福州市鼓樓區鼓西街道新民社區),民國35年(1946年)1月遷西澗(今福州市鼓樓區白馬北路一帶) | 閩海道 (駐地) | 清代為福州府附郭閩縣、侯官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併2縣為閩侯縣。因轄區過於廣闊,民國22年(1933年)時又復分置為閩縣(駐營前,今長樂市西營前街道)、侯官縣(駐白沙,今閩侯縣西北白沙鎮),以大樟溪為界[23],均未成立縣政府。翌年7月再次合併復置閩侯縣。民國32年(1943年)10月,為紀念己故的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原籍閩侯縣),改名為林森縣[24]。 | ||
09005 | 三等 | 閩清縣 | 梅城鎮(今閩清縣駐地梅城鎮) | 閩海道 | |||
09006 | 二等 | 長樂縣 | 太平橋(吳航鎮,今長樂區駐地吳航街道) | 閩海道 | |||
09007 | 三等 | 連江縣 | 敖江鎮(今連江縣駐地鳳城鎮) | 閩海道 | |||
09008 | 三等 | 羅源縣 | 鳳山鎮(今羅源縣駐地鳳山鎮) | 閩海道 | |||
09009 | 二等 | 永泰縣 | 鶴皋鎮(今永泰縣駐地樟城鎮) | 閩海道 | 清代為永福縣,因與廣西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以唐代縣名得名[25]。 | ||
09010 | 二等 | 福清縣 | 玉融鎮(今福清市駐地玉屏街道河頭巷) | 閩海道 | |||
09018 | 三等 | 平潭縣 | 潭城鎮(今平潭縣駐地潭城鎮) | 閩海道 | 清代為福州府平潭海防同知改制,民國2年(1913年)10月置縣。 | ||
第一區 | 福安縣 | 09011 | 二等 | 霞浦縣 | 城坊(長溪鎮,今霞浦縣城區松城街道) | 閩海道 | 清代為福寧府附郭霞浦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09012 | 二等 | 福鼎縣 | 今福鼎市城區桐山街道 | 閩海道 | |||
09013 | 未定 | 柘榮縣 | 雙城鎮(今柘榮縣駐地雙城鎮) | (閩海道) | 民國27年(1938年)12月析霞浦縣北部第四區置柘洋特種區,民國34年(1945年)8月改為縣[26]。 | ||
09014 | 二等 | 寧德縣 | 蕉城鎮(今寧德市蕉城區蕉北街道) | 閩海道 | |||
09015 | 三等 | 壽寧縣 | 鰲陽鎮(今壽寧縣駐地鰲陽鎮) | 閩海道 | |||
09016 | 未定 | 周寧縣 | 周墩鎮(獅城鎮,今周寧縣駐地獅城鎮) | (閩海道) | 民國24年(1935年)5月析寧德縣西北置周墩特種區(一說民國27年置),民國34年(1945年)2月以周墩特區及寧德縣部分地置縣[27],以周墩、寧德兩地首字為名。 | ||
09017 | 二等 | 福安縣 | 城廂鎮(今福安市城區城南街道) | 閩海道 | |||
第二區 | 南平縣 | 09003 | 二等 | 古田縣 | 玉屏鎮(今古田縣東古田水庫區) | 閩海道 | |
09004 | 三等 | 屏南縣 | 雙溪鎮(今屏南縣東北雙溪鎮) | 閩海道 | |||
09052 | 一等 | 南平縣 | 超驤鎮(今南平市延平區) | 建安道 (駐地) | 清代為延平府附郭南平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
09053 | 三等 | 將樂縣 | 古鏞鎮(今將樂縣駐地古鏞鎮) | 建安道 | |||
09054 | 二等 | 沙縣 | 鳳崗鎮(今沙縣城區鳳崗街道) | 建安道 | |||
09055 | 二等 | 尤溪縣 | 城溪(今尤溪縣駐地城關鎮) | 建安道 | |||
09056 | 二等 | 順昌縣 | 雙溪鎮(今順昌縣城區雙溪街道) | 建安道 | |||
09064 | 三等 | 泰寧縣 | 壚峰鎮(今泰寧縣駐地杉城鎮) | 建安道 | |||
09065 | 三等 | 建寧縣 | 濉安鎮(今建寧縣駐地濉溪鎮) | 建安道 | |||
第三區 | 建陽縣 | 09058 | 一等 | 建甌縣 | 建安鎮(今建甌市城區(舊芝城鎮)) | 建安道 | 清代為建寧府附郭建安縣、甌寧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民國2年(1913年)3月合併兩縣,以兩縣首字為名。 |
09059 | 三等 | 崇安縣 | 清獻鎮(今武夷山市城區崇安街道) | 建安道 | |||
09060 | 一等 | 浦城縣 | 西山鎮(今浦城縣城區南浦街道) | 建安道 | |||
09061 | 三等 | 政和縣 | 城廂鎮(今政和縣城區熊山街道) | 建安道 | |||
09062 | 三等 | 松溪縣 | 松源鎮(今松溪縣城區松源街道) | 建安道 | |||
09063 | 二等 | 邵武縣 | 今邵武市城區昭陽街道 | 建安道 | 清代為邵武府附郭邵武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
09066 | 二等 | 建陽縣 | 景賢鎮(今建陽區駐地潭城街道) | 建安道 | |||
09068 | 三等 | 水吉縣 | 水吉鎮(復興鎮,今建陽區東水吉鎮) | (建安道) | 民國29年(1940年)6月析建甌縣北部置[28],因駐地水吉鎮得名。 | ||
09069 | 未定 | 光澤縣 | 杭川鎮(今光澤縣駐地杭川鎮) | 建安道 | 民國23年(1934年)7月劃屬江西省管轄[29]。民國36年(1947年)6月復歸福建省[30]。 | ||
第四區 | 晉江縣 | 09020 | 三等 | 金門縣 | 珠浦鎮(今金門縣駐地金城鎮) | 廈門道 | 民國3年(1914年)7月析思明縣(今廈門)大小金門島嶼置[31]。民國4年(1915年)1月縣公署正式成立[32]。以金門島得名。 |
09021 | 一等 | 莆田縣 | 城廂鎮(今莆田市城廂區) | 廈門道 | 清代為興化府附郭莆田縣,民國元年(1912年)10月前廢府留縣。 | ||
09022 | 一等 | 仙游縣 | 中山鎮(今仙游縣城區鯉城街道) | 廈門道 | |||
09023 | 一等 | 晉江縣 | 溫陵鎮(今泉州市豐澤區) | 廈門道 | 清代為泉州府附郭晉江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
09024 | 一等 | 南安縣 | 溪美鎮(今南安市東豐州鎮) | 廈門道 | |||
09025 | 二等 | 惠安縣 | 螺城鎮(今惠安縣駐地螺城鎮) | 廈門道 | |||
09026 | 二等 | 安溪縣 | 城苑鎮(今安溪縣駐地鳳城鎮) | 廈門道 | |||
09027 | 二等 | 同安縣 | 大同鎮(今廈門市同安區大同街道) | 廈門道 | |||
09028 | 二等 | 永春縣 | 今永春縣駐地桃城鎮 | 廈門道 | 清代為永春直隸州,民國元年(1912年)改為縣。 | ||
第五區 | 龍溪縣 | 09040 | 三等 | 雲霄縣 | 雲陵鎮(今雲霄縣駐地雲陵鎮) | 汀漳道 | 清代為雲霄廳,民國元年(1912年)改為縣。 |
09041 | 一等 | 龍溪縣 | 崇安鎮(今漳州市龍文區) | 汀漳道 (曾為駐地) | 清代為漳州府附郭龍溪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
09042 | 三等 | 華安縣 | 華崶鎮(石寶鎮,今華安縣駐地華豐鎮) | 汀漳道 | 原屬龍溪縣北部華崶縣佐轄境,因距縣駐地百餘里,難於管理,於民國17年(1928年)5月置縣。 | ||
09043 | 二等 | 漳浦縣 | 綏安鎮(今漳浦縣駐地綏安鎮) | 汀漳道 | |||
09044 | 三等 | 南靖縣 | 靖城鎮(今南靖縣東北靖城鎮) | 汀漳道 | |||
09045 | 三等 | 長泰縣 | 武安鎮(今長泰縣駐地武安鎮) | 汀漳道 | |||
09046 | 三等 | 平和縣 | 大洋陂(九峰鎮,今平和縣南九峰鎮) | 汀漳道 | |||
09047 | 三等 | 詔安縣 | 中山鎮(今詔安縣駐地南詔鎮) | 汀漳道 | |||
09048 | 三等 | 東山縣 | 銅山鎮(今東山縣東北銅陵鎮) | 汀漳道 | 民國4年(1915年)4月,福建省擬析詔安縣銅山縣佐轄地(銅山島)及漳浦縣古雷島置銅山縣。9月,內務部以江蘇省己有銅山縣,為避免重名,而銅山舊名東山,核定置縣並定名為東山縣[33]。 | ||
09049 | 三等 | 海澄縣 | 城區鎮(今龍海市東南海澄鎮) | 汀漳道 | |||
第六區 | 永安縣 | 09029 | 三等 | 德化縣 | 潯中鎮(今德化縣駐地龍潯鎮) | 廈門道 | |
09030 | 三等 | 大田縣 | 坊都(均溪鎮,今大田縣駐地均溪鎮) | 廈門道 | |||
09033 | 二等 | 寧化縣 | 城東鎮(今寧化縣駐地翠江鎮) | 汀漳道 | |||
09036 | 三等 | 清流縣 | 城廂鎮(今清流縣駐地龍津鎮) | 汀漳道 | |||
09038 | 三等 | 明溪縣 | 明溪寨(雪峰鎮,今明溪縣駐地雪峰鎮 | 汀漳道 | 清代為歸化縣。因縣名意義不甚適宜,民國21年(1932年)12月改名[34]。因縣境內明溪得名。 | ||
09051 | 三等 | 寧洋縣 | 城廂鎮(今漳平市北雙洋鎮) | 汀漳道 | |||
09057 | 二等 | 永安縣 | 燕江鎮(今永安市城區) | 建安道 | |||
09067 | 未定 | 三元縣 | 三元鎮(三民鎮,今三明市西南三元區) | 民國28年(1939年)2月析沙縣三元鎮置三元特種區。民國29年(1940年)6月以特種區轄境及明溪縣東部、永安縣北部置[35]。 | |||
第七區 | 龍巖縣 | 09031 | 二等 | 龍巖縣 | 新羅鎮(今龍岩市新羅區) | 汀漳道 (駐地) | 清代為龍巖直隸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
09032 | 一等 | 長汀縣 | 中山鎮(今長汀縣汀州鎮) | 汀漳道 | 清代為汀州府附郭長汀縣,民國元年(1912年)廢府留縣。 | ||
09034 | 二等 | 上杭縣 | 城廂鎮(今上杭縣駐地臨江鎮) | 汀漳道 | |||
09035 | 二等 | 武平縣 | 城廂鎮(今武平縣駐地平川街道) | 汀漳道 | |||
09037 | 三等 | 連城縣 | 蓮峰鎮(今連城縣駐地蓮峰鎮) | 汀漳道 | |||
09039 | 二等 | 永定縣 | 鳳城鎮(今永定縣駐地鳳城鎮) | 汀漳道 | |||
09050 | 三等 | 漳平縣 | 菁城鎮(今漳平市城區菁城街道) | 汀漳道 |
金馬時期
行政區域變遷
- 民國38年(1949年)11月,金門縣政府被撤銷,改依金門各駐軍轄區劃分為金東、金西、烈嶼三區,各設民政處管轄地方行政,三個民政處下共轄城廂、金城、金盤、滄湖、碧湖、金沙、烈嶼、古寧、瓊浦等九個區公所。
- 民國39年(1950年)3月,金東、金西、烈嶼三區民政處合併改設為「金門軍管區行政公署」,轄區除金門外,兼轄福建以南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之島嶼。12月15日,馬祖列島成立「馬祖行政公署」,以島為單位,分設南竿、北竿、白肯、東湧、四礵、岱山、西津、浮鷹等八區,每區設區公所。
- 民國40年(1951年),金門軍管區劃設金城、金寧、金湖、金沙、金山、烈嶼等六個區,各區由區公所治理。
- 民國41年(1952年)放棄馬祖行政公署的四礵、岱山、西津、浮鷹4區,餘下4區則依原縣恢復建制。
- 民國42年(1953年)2月,金門軍管區行政公署撤銷,恢復金門縣政府建制,並將原來的六區改制為鄉鎮,同時代管莆田縣的烏坵鄉。3月,南竿、北竿兩區改為鄉,並以該2鄉恢復連江縣建制,8月改馬祖行政公署為「閩東北行政公署」,9月白肯區劃分為白肯鎮及東肯鄉,並恢復長樂縣建制,由閩東北行政公署就近督導連江、長樂、羅源3縣之政務。
- 民國43年(1954年)3月,改東湧區為鄉建制,並於其上恢復羅源縣建制。
- 民國44年(1955年)1月20日,福建省政府於金門正式恢復建制。7月,閩東北行政公署改制為「福建省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 民國45年(1956年)6月,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在福建省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由金門、馬祖兩地「防衛司令部」下設「政務委員會」負責地方行政,7月16日,「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及「馬祖地區防衛部政務委員會」成立,實施軍政一元化體系,原有的各縣政府權力虛化。撤銷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並將莆田縣屬烏坵暫歸金門縣管轄,羅源縣所屬東引島、西引島及長樂縣所屬東莒、西莒等島劃歸連江縣管轄。
- 民國48年(1959年),金門縣增設金瓊鄉,金湖鄉改制金湖鎮。
- 民國54年(1965年),金門縣撤置金山鄉及金瓊鄉。
- 民國58年(1969年)1月,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改名為「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直屬國防部,並將部份業務移交金門縣政府掌理,軍方逐漸淡出地方行政體系。
- 民國60年(1971年),西犬、東犬改名為西莒、東莒,並合併為莒光鄉。
- 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終止戰地政務,金門縣政府及連江縣政府恢復實際治理權。
現今行政區域
福建省為中華民國的一級行政區,全省原劃分為67縣、2市,民國38年(1949年)戰後,僅轄金門縣、連江縣兩縣,實際管轄範圍包括馬祖列島及金門群島與烏坵嶼。
福建省實際管轄區域行政區劃 | No. | 區劃名稱 | 轄屬區域 | 政府所在 | 面積(km²) |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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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 ||||||
1 | 連江縣 | 4鄉 | 南竿鄉 | 28.8000 | 13,303 | |
2 | 金門縣 | 3鎮3鄉 | 金城鎮 | 151.6560 | 140,536 | |
注:連江縣(馬祖)轄有4鄉(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其轄屬島嶼為馬祖列島(包含南竿島、北竿島、大坵島、小坵島、亮島、高登島、東引島、莒光列島)。
金門縣轄有3鎮(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3鄉(金寧鄉、烈嶼鄉及原屬莆田縣,1954年起由金門縣代管的烏坵鄉),其轄屬島嶼為金門群島(包含金門島、小金門、東碇島、大膽島、二膽島、三膽島、四膽島、五膽島)及烏坵嶼(包含大坵嶼、小坵嶼)。 |
行政區劃年表
福建省行政區劃年表 | ||||||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 ||||||
西元 | 民國紀元 | 縣 | 市 | 局 | 其他 | 行政區劃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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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 民國1年 | 61 | 1海防廳 | |||
1913年 | 民國2年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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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 | 民國3年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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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 | 民國4年 | 63 |
| |||
1916年 | 民國5年 | 63 | ||||
1917年 | 民國6年 | 63 | ||||
1918年 | 民國7年 | 63 | ||||
1919年 | 民國8年 | 63 | ||||
1920年 | 民國9年 | 63 | ||||
1921年 | 民國10年 | 63 | ||||
1922年 | 民國11年 | 63 | ||||
1923年 | 民國12年 | 63 | ||||
1924年 | 民國13年 | 63 | ||||
1925年 | 民國14年 | 63 | ||||
1926年 | 民國15年 | 63 | ||||
1927年 | 民國16年 | 63 | ||||
1928年 | 民國17年 | 64 |
| |||
1929年 | 民國18年 | 64 | ||||
1930年 | 民國19年 | 64 | ||||
1931年 | 民國20年 | 64 | ||||
1932年 | 民國21年 | 64 |
| |||
1933年 | 民國22年 | 65 | 1 |
| ||
1934年 | 民國23年 | 63 | 1特種區 |
| ||
1935年 | 民國24年 | 62 | 1 | 3特種區 |
| |
1936年 | 民國25年 | 62 | 1 | 6特種區 |
| |
1937年 | 民國26年 | 62 | 1 | 5特種區 |
| |
1938年 | 民國27年 | 62 | 1 | 7特種區 |
| |
1939年 | 民國28年 | 62 | 1 | 7特種區 |
| |
1940年 | 民國29年 | 64 | 1 | 2特種區 |
| |
1941年 | 民國30年 | 64 | 1 | 2特種區 | ||
1942年 | 民國31年 | 64 | 1 | 2特種區 | ||
1943年 | 民國32年 | 64 | 1 | 2特種區 |
| |
1944年 | 民國33年 | 64 | 1 | 2特種區 | ||
1945年 | 民國34年 | 66 | 1 |
| ||
1946年 | 民國35年 | 66 | 2 |
| ||
1947年 | 民國36年 | 67 | 2 |
| ||
1948年 | 民國37年 | 67 | 2 | |||
1949年 | 民國38年 | 67 | 2 | |||
1950年 | 民國39年 | 2行政公署 |
| |||
1951年 | 民國40年 | 2行政公署 | ||||
1952年 | 民國41年 | 2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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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 | 民國42年 | 4 | 1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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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 民國43年 | 5 | 1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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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 民國44年 | 4 | 1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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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 民國45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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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 | 民國46年 | 2 | ||||
1958年 | 民國47年 | 2 | ||||
1958年 | 民國47年 | 2 | ||||
1959年 | 民國48年 | 2 | ||||
1960年 | 民國49年 | 2 | ||||
1961年 | 民國50年 | 2 | ||||
1962年 | 民國51年 | 2 | ||||
1963年 | 民國52年 | 2 | ||||
1964年 | 民國53年 | 2 | ||||
1965年 | 民國54年 | 2 | ||||
1966年 | 民國55年 | 2 | ||||
1967年 | 民國56年 | 2 | ||||
1968年 | 民國57年 | 2 | ||||
1969年 | 民國58年 | 2 | ||||
1970年 | 民國59年 | 2 | ||||
1971年 | 民國60年 | 2 | ||||
1972年 | 民國61年 | 2 | ||||
1973年 | 民國62年 | 2 | ||||
1974年 | 民國63年 | 2 | ||||
1975年 | 民國64年 | 2 | ||||
1976年 | 民國65年 | 2 | ||||
1977年 | 民國66年 | 2 | ||||
1978年 | 民國67年 | 2 | ||||
1979年 | 民國68年 | 2 | ||||
1980年 | 民國69年 | 2 | ||||
1981年 | 民國70年 | 2 | ||||
1982年 | 民國71年 | 2 | ||||
1983年 | 民國72年 | 2 | ||||
1984年 | 民國73年 | 2 | ||||
1985年 | 民國74年 | 2 | ||||
1986年 | 民國75年 | 2 | ||||
1987年 | 民國76年 | 2 | ||||
1988年 | 民國77年 | 2 | ||||
1989年 | 民國78年 | 2 | ||||
1990年 | 民國79年 | 2 | ||||
1991年 | 民國80年 | 2 | ||||
1992年 | 民國81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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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 民國82年 | 2 | ||||
1994年 | 民國83年 | 2 | ||||
1995年 | 民國84年 | 2 | ||||
1996年 | 民國85年 | 2 | ||||
1997年 | 民國86年 | 2 | ||||
1998年 | 民國87年 | 2 | ||||
1999年 | 民國88年 | 2 | ||||
2000年 | 民國89年 | 2 | ||||
2001年 | 民國90年 | 2 | ||||
2002年 | 民國91年 | 2 | ||||
2003年 | 民國92年 | 2 | ||||
2004年 | 民國93年 | 2 | ||||
2005年 | 民國94年 | 2 | ||||
2006年 | 民國95年 | 2 | ||||
2007年 | 民國96年 | 2 | ||||
2008年 | 民國97年 | 2 | ||||
2009年 | 民國98年 | 2 | ||||
2010年 | 民國99年 | 2 | ||||
2011年 | 民國100年 | 2 | ||||
2012年 | 民國101年 | 2 | ||||
2013年 | 民國102年 | 2 | ||||
2014年 | 民國103年 | 2 | ||||
2015年 | 民國104年 | 2 | ||||
2016年 | 民國105年 | 2 | ||||
2017年 | 民國106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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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民國107年 | 2 | ||||
2019年 | 民國108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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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民國109年 | 2 |
人口
民國前期,福建省因護法、北伐及剿共戰爭之故,全省人口逐漸減少,主要移民海外或移往臺灣。民國元年(1912年),全省人口為1584.93萬人;到民國23年(1934年)為1084.77萬人,比起民初減少了500.16萬人。民國26年(1937年)抗戰前夕,人口為1240.79萬人。以後由於戰爭的影響,人口數量逐漸下降,民國36年(1947年)降至1105.73萬人,比抗戰前夕減少了135.06萬人[36]。
以下依據中華民國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1934年出版)、內政部統計司編《民國十七年各省市戶口調查統計報告》(1931年出版)、主計處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40年出版)、中華民國年鑑社編《中華民國年鑑》(1952年出版,頁19-21)所提供的人口數據[37]:
調查年代 | 戶數 | 人口 | 男性 | 女性 | 每戶平均人口 | 性別比例 |
---|---|---|---|---|---|---|
1912年 | 3,012,000 | 15,849,000 | 8,908,000 | 6,942,000 | 5.26 | 128.30 |
1928年 | 無 | 10,071,000 | 無 | 無 | 無資料 | 無資料 |
1936年 | 2,265,000 | 11,756,000 | 6,761,000 | 4,994,000 | 5.19 | 135.37 |
1947年 | 2,448,000 | 11,143,000 | 5,771,000 | 5,372,000 | 4.55 | 107.44 |
民國38年(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撤出大陸時,不少福建人口隨之遷移出省。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79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福建省的人數為41萬4163人,佔非臺灣省籍269萬4917人口當中的15.37%,為非臺灣省籍中比例最高;其中金馬地區4萬9656人,佔福建省籍人口的11.99%[38]。
政府體制
省會
民國26年(1937年)抗日戰爭以前,省會在閩侯縣。民國27年(1938年)省會遷往永安縣,抗戰勝利後復治林森縣(舊稱閩侯縣)。民國35年(1946年)1月析林森縣城廂區置福州市,均位於今福建省福州市。民國38年(1949年)8月,福建省政府隨著中華民國國軍,從福州市遷至金門縣。民國45年(1956年)7月因為金馬地區實施戰地軍政指揮,福建省政府虛級化並遷至臺灣省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二段228巷2號辦公,至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因金馬地區戰地政務終止,於民國85年(1996年)1月15日遷回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4號辦公。民國107年(2018年)年底,福建省政府去任務化後已經無任何行政組織或實體辦公場所。
省行政機構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福建新軍於九月十九日(西曆11月9日)起義,二十一日(西曆11月11日),新軍建立福建都督府,下置參議會,協調都督掌理政權[3]。二十五日(西曆11月15日),廈門軍政分府建立。民國元年(1912年)11月16日,遵照北洋政府的制度,置民政長,為全省民政長官,下設內務,財政等司。民國3年(1914年)5月23日改民政長為巡按使,下設政務、財政等廳。民國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為省長。
民國15年(1926年)12月24日,國民政府籌建省臨時政務委員會。次年1月2日,建立省臨時政治委員會,為全省臨時最高權力機構;25日,設省臨時政務委員會和省財務委員會,為省臨時政治委員會的下屬機構。民國16年(1927年)以蔣中正為首的南京國民政府發動清黨後,省臨時政委員屬於南京國府。7月3日,省臨時政治委員會改組為福建省政府[39]。民國22年(1933年)第十九路軍發動福建事變,召開人民臨時代表大會,議決建立人民革命政府,公開與南京國府對抗。為此,南京國府於民國23年(1934年)1月12日改組福建省政府,設委員9人。抗戰期間,日軍攻陷福建省會福州,福建省政府實際成為地方流亡政府。民國34年(1945年)8月,抗戰結束,福建省政府恢復其行政管轄區域。民國37年(1948年)9月15日,改組省政府[40]。
民國38年(1949年),中共解放軍佔據福建本部,福建省政府撤往沿海島嶼,10月省政府由軍方全面接管,直至民國44年(1955年)1月20日,才在金門正式恢復建制。民國45年(1956年)7月,因為金馬地區實施戰地軍政指揮,福建省政府虛級化,下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並遷至臺灣辦公,專司研究福建省政設計,不理政務。民國85年(1996年)省政府遷回金門縣辦公,但乃維持原精簡化之編制,不設置省諮議會;在新北新店則留有「福建省政府臺北辦事處」,負責協助處理省府在臺相關業務及活動。
民國107年(2018年)6月28日,行政院決定自民國108年(2019年)起將福建省政府去任務化,不再編列員額與預算,僅保留憲法中省府名稱及省主席職位[41][42]。原福建省政府所有行政組織與業務由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承接。[43][44]福建省政府臺北辦事處則改為「金門縣政府台北服務處」及「連江縣政府台北服務處」。[45]
最高首長
民國16年(1927年)4月27日,國民政府委任福建省政府官員,並於7月3日由設立福建省政府。政府首長為「福建省政府主席」。此處僅列出政府遷臺後之歷任省主席,大陸時期請參考福建省政府主席。
職位 | 任別 | 姓名 | 任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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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 主席 |
第7任 | 胡璉 | 1949年11月23日–1955年2月1日 | 以金門防衛部司令官兼任為省主席 |
第8任 | 戴仲玉 | 1955年2月1日–1986年5月21日 | 任內逝世 | |
第9任 | 吳金贊 | 1986年6月20日[46]–1998年2月10日 | 以第一屆第四次增額立法委員兼任為省主席 | |
第10任 | 顏忠誠 | 1998年2月10日–2007年5月21日 | ||
代理 | 楊誠璽 | 2007年5月21日–2007年11月28日 | 以省政府第一組組長兼任為代理省主席 | |
第11任 | 陳景峻 | 2007年11月28日–2008年5月20日 | 以行政院秘書長兼任為省主席 | |
第12任 | 薛香川 |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 以行政院秘書長兼任為省主席 | |
第13任 | 薛承泰 | 2009年9月10日–2013年2月18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
第14任 | 陳士魁 | 2013年2月18日–2013年8月1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
第15任 | 羅瑩雪 | 2013年8月1日–2013年9月29日 |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兼任省主席 | |
第16任 | 薛琦 | 2013年9月30日–2014年3月25日 |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
第17任 | 鄧振中 | 2014年3月25日–2014年12月8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
第18任 | 杜紫軍 | 2014年12月8日–2016年2月1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
第19任 | 林祖嘉 | 2016年2月1日–2016年5月20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省主席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
第20任 | 張景森 | 2016年5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 | 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 |
教育醫療
連江縣尚缺少高等教育。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大陸地區學籍之認可有限制,金馬地區學生多赴台灣地區就讀大學,極少部份選擇至廈門求學。
國立金門技術學院在民國99年(2010年)8月1日升格為國立金門大學,成為金馬地區第一所高等學府。金門縣期望在未來,將金門打造成大學島,並邀臺灣島上20多所大學,前來設分校。除銘傳大學設有金門校區外,國立高雄大學亦於同年6月1日成立金門校區,目前只提供EMBA班。連江縣則希望設立一所新大學,目前有銘傳大學設立的碩士在職專班,及國立金門大學設立的馬祖分班。
交通
空運
福建省建有金門機場(金門縣金湖鎮)、南竿機場(連江縣南竿鄉)、北竿機場(連江縣北竿鄉),負責與臺灣、澎湖間之空中航運。
目前金門機場可飛臺北、臺中、嘉義、臺南、高雄及澎湖;南竿機場可飛臺北、臺中;北竿機場可飛臺北;然金門縣與連江縣(馬祖)二地之間並無直飛航班。
海運
金門縣主要港口有料羅港區及水頭港區(大金門)、九宮港區(小金門)。
參考文獻
引用
- 省府人員將移撥金馬聯服中心服務 - 福建省政府 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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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曉望,《福建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
- 《福建通史 大事記》
- 《福建通史 大事記》
- 國共在大陸的最後一戰發生了什麼
- 文摘报. . 凤凰卫视. 2009-02-26 [2019-05-09].
- 《看歷史》2012年7月刊:「一個金門,兩塊牌子」
- 「金門六二七事件」 - 金門縣生存遊戲協會
- 管仁健. . 《你不知道的台灣》. 2008年3月7日.
- 紀念金馬解嚴 展示戒嚴事實
- 立委力爭 大、二膽島 國軍不撤守了
- 省府人員將移撥金馬聯服中心服務 - 福建省政府 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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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府人員將移撥金馬聯服中心服務 - 福建省政府 2018.07.07
- 傅林祥謂民國元年10月以前改府、州、廳為縣,《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誌要》附錄(第82頁)作民國二年3月合併,當是事後向北京政府呈報核備的時間。見《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第255頁註釋4。
- 《國民政府公報》第1124號,民國22年5月8日,第4頁;又《國民政府公報》第1176號,民國22年6月27日,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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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政府公報》第1124號,民國22年5月8日,第4頁。
- 錢端升:《民國政制史》下冊,第419頁。
- 《國民政府公報》第1124號,民國22年5月8日,第4頁;又《國民政府公報》第1176號,民國22年6月27日,第6頁。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617號,民國32年10月27日,第16頁。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 《全國行政區域變更一覽表(33年9月至34年11月)》。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753號,民國34年2月14日,第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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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第67頁。
- 《政府公報》第785號,民國3年7月13日,舫27冊,第703頁。
- 《政府公報》第1016號,民國4年3月8日,第35冊,第7295頁。
- 《政府公報》第1218號,民國4年9月28日,第41冊,第1121頁。
- 《國民政府公報》第1015號,民國21年12月28日,第10頁;《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誤作民國22年(1933年)12月改名。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270號,民國29年6月29日,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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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編. 中華民國7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臺北市: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 1992
- 《申報》民國十六年七月五日第四頁:「閩省政府成立盛況:……三日晨……省委員在省者全數就職……」。另七月六日第四頁:「閩政府成立後之會議:省委員三日午後第一次會議,舉楊樹莊、方聲濤、鄭寶菁、陳培錕、殷汝驪為常務委員……。三日晚各界均參加歡祝省政府成立,提燈遊行甚盛」。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48,中華民國三十七年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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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府人員將移撥金馬聯服中心服務 - 福建省政府 2018.07.07
- . [2018-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6).
- 福建省政府駐台北辦事處簡介
- . [200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4). 歷任福建省長(省主席)資料表
外部連結
- 維基共享資源中有關福建省的多媒體資源
- 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停止更新)
- 金門中山林稀有過境鳥 叉尾太陽鳥現蹤
- 福建省 - 行政區劃網
- 王豐的民國傳記博客
- 洪定國的地理資料庫 - 大地耕者 - 網易博客
- 台灣的福建省與浙江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福建省情資料庫 地方志之窗
- 《閩越民族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参见
- 福建省、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 福建行政長官列表
- 金門縣、連江縣
- 行政院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 西海五岛
- 江原道
- OpenStreetMap上有關福建省 (中華民國)的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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