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四星
二線四星。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中階警察幹部,佩階二線四星,官等列「警正三階至警正一階」,同一般公務員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上级為三線一星,下級為二線三星。

二線四星(第五序列)職務階級識別章
概要
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
主要職稱
- 警政署本部
- 專員
- 警政署所屬機關
- 航警局:副分局長、副大隊長
- 國道警局:公路警察大隊長、刑事警察副大隊長
- 保警總隊:督察長、科長、大隊長、維安特勤隊長、督察、秘書
- 鐵路警局:督察長、科長、分局長、護車大隊長、刑事警察大隊長
- 港警總隊:督察長
- 刑事警察單位
- 副大隊長、研究員
- 地方警察局(本部)
- 直轄市:專員、警務參
- 縣市:主任秘書、督察長、警務參
- 地方警察局所屬機關
- 直轄市: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
- 縣市:分局長、大隊長、隊長
相等職級
警視正(日本警察)
參考文獻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